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将公益性安葬(放)设施纳入政府定价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2〕108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通过成本监审、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论证会议等环节,已形成陆良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定价方案。为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将拟执行的陆良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一、定价对象:
农村公益性公墓指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为本村(居)民提供安葬骨灰(遗体)的非营利性殡葬服务设施。
二、定价原则:
(一)分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管理。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地理位置、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兼顾群众承受能力,分三个片区,按照非营利原则从严核定。
(二)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根据成本监审结论,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前景,制定农村公益性公墓最高价格收费标准,允许下浮执行。
(三)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限价前提下,允许下浮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并报县民政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备案同意后执行。
三、拟定价格收费标准
此次定价项目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价格标准及其维护管理费标准。墓穴穴位(单人墓位)收费按片区核定收费标准,片区划分为坝区、半山区、山区三个,维护管理费全县核定统一标准。
(一)墓穴穴位价格收费标准:
中枢街道、马街镇、板桥镇、三岔河镇墓穴收费标准2300元;
芳华镇、小百户镇、召夸镇、大莫古镇墓穴收费标准2000元;
龙海乡、活水乡墓穴收费标准1700元。
(二)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
维护管理费每穴最高收费标准80元/每年,20年一次性收取1600元。
现向社会公众征求陆良县农村公益性公墓价格收费标准定价方案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下午17:30前,反馈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科或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人:韩科长,电话:15924986399;
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人:陈科长,电话:15924936872;
邮箱:279111644@qq.com
陆良县发展和改革局 陆良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