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中建三局被罚10万元

质量的声音 2024-09-26 21:36:47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了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案。

案件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案被处罚人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5月30日,当事人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备工程工地实施了工程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行政处罚种类及金额: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天眼查显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3年,中国建筑集团成员,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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