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应该开除,影响太恶劣了”,一位网友如是说。
云南“碰瓷式执法”事件的最终处罚结果出炉了,涉事人员及相关领导受党纪政务处分。而事件中张某涉嫌非法营运的行为也被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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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这样的处罚结果应该算是合情合理,也在人们的意料范围之内的。
但是,有网友认为当事方的云南运政管理人员的行为属于知法犯法,性质比较恶劣,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所以,处理的结果貌似过轻,应该直接开除他们的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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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张某非法营运、辱骂执法人员在先,后有李某言语威胁甚至企图掩护违法车辆逃离的行为,但是,这些都不是运政人员“碰瓷式执法”的理由。
如果运政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暴力抗法的行为,完全可以求助当地的公安机关,由他们出面来解决问题。
我们不清楚运政人员采用这种“碰瓷式执法”的初衷是什么,要得到一个什么结果呢?只是为了阻止李某驾车离开吗?但是,李某所驾驶的车辆并不存在违法的行为啊。所以,对于运政部门工作人员这种处理问题的方式还是让人疑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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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网友提出了一种假设,如果运政人员采用这种“碰瓷式执法”的过程中给对方(李某并不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自身造成伤害,又该如何处理呢?
所以,他认为这种“碰瓷式执法”行为的性质很是恶劣,不光坑人,而且还会害己。
因此,我们能够在很多视频与文章的评论区里能够看到,很多网友希望看到的处理结果是“开除”而不是“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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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网友替李某感到庆幸,如果不是他的车子上装了行车记录仪,这事还真的可能说不清了。
而且,他还有可能会背上一个“故意冲撞执法人员”的罪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