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青天式判案,法官还遭杀害与质疑,以后和稀泥闹的弱的咋办

春蕴说趣事 2024-08-15 17:10:52

最近河南一位37岁女法官在对一件交通碰擦事故的案件进行审判处理后,因对判罚不满,被这一位50岁的原告在停车场持刀伤害,最后不治身亡。

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新闻,也许会觉得女法官是不是判错了,导致不公,引起当事人的愤怒,而持刀行凶。

其实不是,现在来回顾一下这件案件的判罚过程还有一些细节。

过程大概是这样:

党某骑二轮电动车与开小货车的李某发生轻度碰撞,造成党某的脚踝,还有手腕轻度擦伤,然后报交警,交警认定李某全责,两人未能私下和解,然后两人闹到法院,接手案件的是一位女法官,王法官。

在庭审中王法官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还有资料,对党某的诉讼请求要求全责的李某赔偿18832.93元不予全部支持,而是最终王法官根据法律,判决李某某赔偿党某9384.89元。

这里的差额没能支持,是因为王法官的依据是党某住院费报高了,根本没有那么多住院费,其实际只住院了15天,根据医院规定也最多住院15天,而党某报了29天住院费,对多出的14天住院费法院不予支持。

王法官根据这些证据依据法律进行了公正合理的审判,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党某9384.89元

因为李某全责,还因为买了保险,然后最终赔偿都是保险公司支付。

这样的判决因没有满足党某的全部诉讼请求,而引起党某的不满,其也没经过进一步的法定程序寻求解决,而是自己持刀到王法官经过的停车场进行持刀行凶,最后把王法官给杀害了,党某最后自杀未遂。

这样一个判决,本来是非常公正的判决,而网上还有很多人认为王法官判决不公,就该全部支持党某的诉讼请求。并且赔偿都是保险公司赔偿的,你王法官何必因为住院天数原因去纠结这个事情呢。

甚至有人认为王法官这样判是为了显示她懂法吗?

还有认为王法官没有依法办案,才造成这样的悲剧。

甚至说王法官实际是程序违法,公权私用,

更离谱的则是直接支持和稀泥,不判决,让他们自己继续调解。

有的说王法官不从人性角度进行判决,一味的讲法律规定,称其做法违背法律本质,是求刀得刀。

看到这些言论,感觉到法律在这些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个能随时自由裁量的规定,进入和稀泥,谁弱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的误区去了。

把太多的内心情感投射到案件上来,做不到客观看待,更多是把个人不客观的思想还有经历认定为真理。这样打现实说明普法还任重道远,太多这样的人,如何能公正执法。

那边喊着不要和稀泥,不要谁闹谁有理,不要谁弱谁有理,不要偏袒执法,还有对自由裁量权扩大化之类的各种谩骂抱怨。

而真正有这些公正的判决出来后,这些人又是另外一个嘴脸来质疑反对,甚至支持和稀泥,自由裁量扩大化,精神分裂。

这里面王法官是有责任有义务对证据进行公正的审查,然后做出公正的判决。就像审计一样,党某需要通过法院判决书才能去申请保险公司的赔偿,而王法官作为第三方需要公正的审核这些证据材料对双方诉求进行公正判断,最后给出公正判决。

资料不符也不按照规定,难道就像葫芦官断葫芦案吗?和稀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吗?这不仅损害保险公司利益,还损害法院公正形象,作为国家机关也影响国家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并且后续上级来审核这些基层法官判决书,发现王法官不按照法律进行公正审判,那王法官来承担吗。

这样的乱判也不是没有案例,最后还不是法官买单甚至丢饭碗。

总结

说难听点,这原告党某就是要讹人闹事,但法官依法判决,最后讹人不成,行凶杀人。

这样包青天式的公正断案,还有这么多质疑诋毁,说明类似党某这样法律意识淡薄,偏执感情用事的人太多。只要影响他们的利益不管正当还是违规,都要去闹,这样的土壤,才是和稀泥,睁眼闭眼,谁闹谁有理,谁弱谁有理存在的根源。

最后导致为了平息这些人的怒气,那边搞和稀泥,谁闹谁就有理,自由裁量扩大化这种偏向化处理也就正常了。

作为执法人员这样的事情多了,在处理时会考虑自己是否会存在生命安全,要不要偏向这些偏激感情用事人的诉求也就合理了。

公正处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会被大量质疑诋毁谩骂,最后自然而然和稀泥,自由裁量扩大化,不顾客观证据事实,牺牲规矩人合法利益也就正常了,最后受损是规规矩矩的生活的人,这时候然后这些偏激喜欢闹的人可能又开始喊执法和稀泥,不公正处理。

最后形成恶性循环,直至大家都默认和稀泥这些行为,凑合着过呗,风气行为就是这样烂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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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蕴说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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