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编辑:爆爆
当人有一点点权利,藏在心底的劣根性就暴露了,而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则成了他们满足自我的对象。
沈阳80岁的毕大娘就经历着这样的无奈遭遇,搬到新小区不久,她就失去了乘坐电梯的权利。
每日忍着不适,依旧要步行爬6楼,期间她几次妥协,给“管理电梯”的某个住户交钱。
对方却不依不饶,如何低声下气也不收钱,就是要毕大娘每天爬楼梯。
而更令人愤怒的是,全小区那么多人,所有人交钱后都能使用电梯,唯独上了年纪,不与子女住在一块的毕大娘不行。
那么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电梯会出现“私人化”的情况?
(本文陈述内容皆有可靠信息来源,赘述在文章结尾)
一直以来,毕大娘都是和老伴在一个老房区中居住,几十年了一直都没搬过家。
不过这些年,考虑到年纪大了,上下楼梯已经显得力不从心。
尤其是有过一次摔倒的经历,两人一合计,就决定搬到隔壁带电梯的二手房。
各方面毕大娘没有太多考虑,只要价格合适,有方便上下楼的电梯,就足够了。
入住后的半年里,毕大娘和老伴几乎每日都会下楼散步,和邻居的关系一直都不错。
在另外一件事发生之前,毕大娘很喜欢这个小区的状态,人不多但该有的都有。
不过在偶然的一天,毕大娘发现自家的阳台墙壁上,出现漏水的情况,刚开始以为只是阴雨天潮湿导致。
尝试了几次刷漆,却又在短短几天后,又出现漏水发霉的印迹。
此时的毕大娘才反应过来,不是下雨天导致的,而是楼上邻居家漏水,为了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她向物业要了7楼住户于法滨的号码。
第一次沟通的时候,于法滨就显得十分不耐烦,觉得毕大娘自己家漏水,怎么就怪到他家去了。
“你买房子的时候,房主没和你说,阳台是他家自己封的,我家没有封”
毕大娘几次询问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你家没封阳台,往我家漏水就是应该的吗?
后来不管毕大娘如何反问,于法滨就一直沉默,最后干脆就挂断了电话。
毕大娘一开始并没打算让对方赔钱什么,只是想让他配合一起检查一下水管,是不是裂开。
只有找到问题,才能解决问题,可这回避反而让问题一直搁置。
几次上门,毕大娘吃了闭门羹,后来在老伴的建议下,两人找到了当地社区,希望他们能够出面调解一下。
在所有人看来,都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却反反复复沟通了很久,都未能解决。
家中的墙壁已经因为漏水变得不堪入目,而于法滨却根本不想解决这件事,面对毕大娘时,也是丝毫不畏惧。
调解不成功,于法滨没有任何的影响,可毕大娘的阳台却一直没有改善。
折腾那么久,加上对方的态度如此恶劣,毕大娘一气之下就将这个“无赖”给告了。
虽然法院最终没能受理,但于法滨还是黑着脸配合了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简单的漏水问题,在折腾了几个月后,也终于告一段落,以为一切都过了的毕大娘,始终没想到,更大的麻烦还在后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个小区的住户越来越少,缴纳的物业费并不足以支持一整个物业团队。
所以物业很快就撤离了本小区,没了物业后,小区很多东西就没人处理了,什么东西坏了、维修之类的,就需要业主自己掏钱了。
为了能让小区这些东西有人帮着一起统一管理,大家就开始从业主委员会中,挑两个负责这些。
而被选中的其中一个,就是毕大娘的邻居于法滨,接手管理这些后,他一直都十分乐意。
小权力攥在手中,不少人对他也客气了很多。
两个月左右,于海波将电梯升级了,不是所有人都能够使用的,住户需要刷卡才能按下楼层。
公告贴出后,各种零零散散的钱加起来,每年每户需要缴纳300元的费用,另外需要支付50元买卡费。
虽然不少人对这个举动有些不满,但都秉承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一年三百也不算多,大家陆陆续续都交上了。
对于突然要交费的事,毕大娘是在无法乘坐电梯后才知道的,没有第一时间被通知,毕大娘是有些不快,但也没有过分去追究。
为了避免和于法滨去交流,她选择避开与对方见面,而是拜托自己的邻居去帮忙代交一下三百元。
可谁知,这三百元到后来又原封不动地退回来了,邻居告诉毕大娘,于法滨不收她的钱,要她亲自过来交。
毕大娘知道,这七楼的肯定是还惦记着之前漏水那件事,现在想为难她一下。
可她没想到,自己的低声下气,反而换来对方的变本加厉。
几次前往七楼,毕大娘都吃了闭门羹,后面见到于法滨的时候,拿出三百元给他,他一脸得意,就是不收。
看来,于法滨这一次是真记上仇了,不愿意收毕大娘的钱,也不给她乘坐电梯的门卡。
连着几日走了楼梯的毕大娘,心中一百个委屈,自己身为业主,又不是不愿意交钱,到头来却没有资格使用电梯。
为了讨回自己的公道,她再次找到了社区,但于法滨三天两头不在家,电话联系他,说上两句又挂断,根本无法沟通。
这种夹杂着私人恩怨的举动,也着实让社区工作人员感到为难,为了尽早解决这个问题,工作人员帮着毕大娘找到了当地民警帮助协调。
这一次有民警在场,于法滨稍微收敛了一些,但态度依旧是很坚定。
调解了几次后,于法滨妥协,但提出了一个条件。
他要求毕大娘签下一份协议书,内容是乘坐电梯时,无论发生什么意外和事故,她都要自行承担。
看着这份不太公平的协议书,毕大娘有些愤怒,但一想到可以解决后续乘坐电梯的问题,她还是妥协了。
当即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不过于法滨很快又提出,要求在场的工作人员都当个见证,签下自己的名字,以防毕大娘后期不认。
无奈之下,大家也都帮毕大娘签下了这个协议,本以为一切矛盾就可以在此刻化解。
可于法滨却得寸进尺,觉得光是签字不够,需要盖下社区和公安局的公章,这样看才不会被人耍赖。
但这些单位的公章并不能随便盖的,于法滨的要求实在过分,工作人员果断地拒绝。
没有盖章的协议,让之前的交谈又白折腾了,到头来于法滨又躲了起来,干脆不让毕大娘找到。
几次电话联系,一句话没讲对方就迅速挂断。
即便毕大娘找来了电视台,都没能让于法滨选择妥协,几次折腾,电视台帮毕大娘找到了律师。
对应于法滨的举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毕大娘完全可以使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不少人了解毕大娘的经历后,也觉得愤愤不平,就是太善良太老实,所以才会让别人误以为你好欺负。
都说人越缺什么,就越要证明什么,于法滨这样的行为不过是小人之举。
当初一点小事结下的小恩怨,却在后来让他记恨这么久,或许找一个弱势的老人,向小区的人立威。
事实上他的这个举动,只会让更多的人瞧不起!
参考资料:大海热线:《8旬大娘回家不能坐电梯,竟是因曾“得罪”了楼上邻居》
https://www.ixigua.com/6819177317231755783?logTag=fddb1cb5ec1da4d733c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