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警隧道内查酒驾遭撞飞,谁的责任?网约车走神了吗?

明诚说国际 2023-04-16 22:03:02
前言

4月16日凌晨,南京有2名交警在隧道内查酒驾时,遭一辆网约车撞飞,万幸的是,两名交警受伤并不严重。有网友说,交警知法犯法,是这样吗?

交警被网约车撞飞视频动图

网友评论:交警知法犯法

有网友评论:隧道内查车,危害公共安全,知法犯法!该评论虽然有些偏激,但还是获得了大量网友的认可。

交通事故分析

根据记录的事故发生的视频分析,该隧道有三条,左边一条为交警占用,中间一条没有车辆能行,右边一条有车辆依次通行,但三条隧道顶端的交通指示灯都显示为绿色可通行状态。左边隧道有几名交警在背对着车辆走动,交警身后十几米处摆放着警示牌及限速40的指示牌。

视频截图

网约车在快要撞上警示牌时才看到网约车刹车灯亮起,显然,网约车没有意识到第一条行车道已经封闭,而且有交警在走动,估计网约车司机走神了。

网友认为交警违法在先,也是不无道理的。

首先,交警既然把第一条车道作为执法车道,而且已经有警车在闪烁,此时应将隧道顶端的行车指示灯置为红色,以表示关闭该车道。

关闭隧道内某条车道时的指示灯

当司机看到一条车道指示灯变红色X时,知道该条车道由于事故等情况已经关闭,会避开,起码会谨慎驾驶。

其次,警示牌距离交警执法处太近,估计顶多有二十米。根据交通法的规定,在普通道路上,应将三角警示牌设置在故障车后50米至100米的地方,若是晚上,则把距离延长到150米,在高速公路上该距离则要达到200米。只有这样的距离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距离太短时,司机都很难反应过来。

《公安部关于印发《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中也有指出:在距执勤点至少二百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告标志、警示灯,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条规定

通过视频也可以看出,司机在发现警示牌后已开始刹车,只是距离交警太近才撞到的,如果警示牌距离达到200米,则根本不会撞到交警。

最后,交警执法点设置不当。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 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条规定,需要设点执勤的,应当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临时选择安全和不妨碍车辆通行的地点进行。显然,在隧道内查处酒驾车辆是不合适的,隧道内通常光线较暗,司机本身就视线受限,不是安全的执法地点。正像有媒体称,这是一种“猫捉老鼠”式的危险执法,应该停止。

媒体称为“猫捉老鼠”式的危险执法,呼吁停止

媒体质疑隧道内执法查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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