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吃过的大瓜,陕西汉中市南郑区某局公务员杜先生公开举报其妻出轨一事,最近又传出了新的瓜情。
话说6月10日,杜先生在多个互联网平台实名发布自杀式举报信息,控诉在宁强县委办公室工作的妻子张某,甘当宁强县委常委、高寨子街道党委书记付浩的情妇和炮友,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在信中,杜先生怒斥妻子的顶头上司付浩,毫无信仰,道德败坏,好色成性,臭不可闻,热衷于睡女干部,台上衣冠楚楚、台下衣冠禽兽,要求上级组织对付浩予以严惩,开除党籍、公职,以彰法纪,从严管党治党。
除举报信外,还附上了多条付浩与其妻子的不雅聊天记录截图。
截图显示,付浩与女下属张某的聊天记录极为污秽,两人之间对话言辞大胆、露骨、劲爆,极尽挑逗疯狂之能事。
男方:“我要吃你的奶奶!”“我去宠幸你吧!”“我要看你的裸体照片!”
女方:“哈哈哈,好的!”“啥时候?”“回来看!”
这些聊天对话,无一处涉黄,却又处处涉黄,极大满足了吃瓜群众的围观心理。
随着互联网光速传播,该县纪委书记付浩除了被上级火速免职外,还被网民封为“吃奶干部”。
还有网民调侃,付浩是从群众中来,到“奶奶”中去,相当出“色”。
估计付浩被网民打上“吃奶干部”的标签,要和成都某副区长获得“潮水姐”的封号一样成为江湖驰名商标了。
没办法,谁让他们的文字比画面还精彩,不点个赞怎么好意思呢?
这方面著名学者易中天专门写过一篇论文《中国人为什么爱捉奸?》,我摘录几段,欢迎大家对号入座哈。
中国人爱“捉奸”,也爱看“捉奸”。
中国人为什么爱捉奸呢?从明面上看,当然是出于“正义感”。不管怎么说,通奸总是“不正当”的。不正则不义,不义之人,人人得而诛之。这就首先从前提上确定了捉奸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然而捉到“奸夫淫妇”之后,最通常的做法,是要“游街”;即便不游街,也要“示众”;即便不示众,也要广播得满世界都知道;而踊跃前来观看者,也大有人在。这就又不能不让人进一步怀疑,捉奸的目的恐怕不在于“捉”,而更在于“看”。捉奸确实好看。
第一,捉奸本身就是一台戏。但凡一部戏剧作品应该具有的,如环境、人物、情节、动作、悬念、高潮,捉奸一事之中,无不齐备。况且,这又是些什么样的“因素”啊!环境是神秘的,人物是真实的,情节是紧张的,动作是惊险的,悬念是强烈的,高潮则是令人兴奋的。既是真人上场,又不用花钱买票,正可谓“不看白不看”,岂有不看之理?
第二,在捉奸这场戏中,可以看到许多平时想看、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舞台上都难以看到的东西,比如赤身裸体的男女。运气好一点,还可以看到他俩的某些动作。这可是极具神秘感、吸引力、刺激性的场面,是平时花钱也看不到的,现在却可以不花钱白看。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岂能错过?
所以大家发现没有,同样是出轨的新闻,为什么有些新闻连一个浪花都没掀起,而有的新闻却持续爆火,热搜榜上连高考都要让步。
稍微总结一下,互联网上能火的出轨新闻,无一例外,要么有画面(或视频),要么有文字。
而且还不能是随随便便的文字,还必须是画面感极强的文字。比如吃奶和潮水淹没这样的文字。
所以最近有传闻,吃奶干部所在的地区,掀起了一阵疯狂删除微信聊天记录的热潮。
至于是什么人着急删,为什么要删,一句“你懂的”送给大家。
不过,删了自己的还不保险,还得双方一起删除才安全。
这不,本文标题不是说瓜中有瓜嘛,就是刚举报完“吃奶干部”的杜先生又公开@了该县另一名干部。
起因还是微信聊天记录!
在6月12日凌晨1点37分,杜永生在一个业主群里,艾特了一位叫“杜峰”的人。此人是宁强县胡家坝镇人大主席(巴山镇原纪委书记)。
杜先生质问杜峰:给他媳妇发信息说“我想你”,请问是啥意思?宁强县委常委、高寨子街道党工委书记付浩,因睡他媳妇,已被市纪委拿下了。要求杜峰郑重解释,并说有证据在手。
最后强调:不主动,就请市纪委来问你。
从杜先生的话中可知,这位杜主席夫妇和杜先生夫妇都住在南郑区田园牧歌小区。
然后两人又都在宁强县工作,有多次一起同车上下班的经历,是不是接触过于频繁,从而产生了一些故事?
只是这个新闻目前还没有造成很大的影响。
关键原因之前也分析了,没有画面,没有文字。
一句“我想你”,虽然说内涵丰富,一般人不会随便说。但还是离“捉奸拿双”还有着相当巨大的差距。
不过,杜主席要想解释清楚可能也并不容易。
同住一个小区,知道女方有家室,还发“我想你”的信息,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感情上,都是一个妥妥的卑鄙形象。
不过话说回来,这个杜先生的老婆张某,真的有这么吸引人吗,
既能医治县纪委书记未断奶的痛苦,又能抚慰镇人大主席的相思之苦?
只能说杜先生遇到这样的老婆,真是值得同情。
他也是权力的受害者,不过比一般受害者要更勇敢而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涉事的付常委、杜主席、张女士,都是“走读干部”。
所谓“走读”,就是家庭和工作地不在一处,需要两边跑。
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领导干部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县(市)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一般不得在本人成长地担任市(地、盟)党委和政府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主要领导成员。对于县一级领导干部来说,如无特殊情况,有7人必须是异地交流任职干部,分别是: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
在县级政坛,这7人无疑是最有实权的大佬。
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曾刊登过山东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乔翠霞的调查文章,她在山东省委党校对450多名官员进行问卷调查,得出的调查结果是“有一半以上的官员曾在异地任职,平均异地任职时间为5.5年,有75.6%的官员曾两地分居”。
乔翠霞在前面提到的调查报告里曾专门提出,两地分居导致的官员情感空白,有可能成为“性贿赂”或婚外情的诱因。
两地分居对官员的工作有一定影响,有些官员频繁在就职地和家之前两头跑,耽误工作,被戏称为“走读”官员,坊间还有顺口溜讽刺这种现象:“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寻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晚了就白跑。”
干部异地任职是为了预防腐败,让干部跳出原有的人情关系圈子。目前,这种任职模式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凡是异地任职的官员,大都担任重要领导职务,加上配偶不在身边,更容易成为“围猎”的目标。
所以,对异地任职干部的监管尤其是生活作风问题的监管,可能是一个长期的重点工作。
因为这一块爆雷的概率,始终是相当大的,毕竟易中天都论证过了:中国人,可都是爱捉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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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窗邀华月:资深写手兼段子手,文笔辛辣幽默偶尔油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