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吉林村民搭浮桥收费被判刑”事件引发广泛关注。7月8日,吉林省白城市中院发布通报称,关于黄德义寻衅滋事案件的申诉已于6月29日立案,目前正在审查中,将严格依法办理好申诉审查相关工作。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这次事件中我们做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工作中一些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改进。”并称将于近期在事发地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前完工。
公开报道显示,黄德义是吉林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有兄弟五人,祖上以摆渡为业。上世纪九十年代末,黄德义出资4000元,造了3条铁皮船连在一起,与其三哥一起做摆渡。2014年,黄德义又焊了13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我从来没有强制要过别人的钱,附近村民基本是不收钱的,有愿意给的就给。一般的过路人,也没有说不给钱就不让人过。”
黄德义的船已经锈迹斑斑 图片来源/央广网
2018年10月,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作出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12月,当地法院认定黄德义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
黄德义认为自己无罪,决定申诉。尽管白城市中院已明确称将依法审查其申诉,但大众对于“修桥铺路一家被判刑”一事仍感到难以理解,纷纷提出质疑。不少法学专家、律师也先后发表观点,认为黄德义等人修桥铺路,即使收费也是违反行政法规,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不应科以刑罚。上游新闻根据公开报道,梳理出了大众较为关注的几大焦点问题,一起来看看。
一问:修桥铺路,到底犯了哪门子法?
公开报道显示,法院认定黄德义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书称,黄德义等人于2005年至2018年搭建浮桥,组织排班并制定收费标准,小车5元大车10元,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过路费总计为52950元。法院认为,该行为属于强拿硬要他人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知名刑法专家罗翔撰文称,黄德义案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7月8日晚,知名刑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罗翔就此事专门撰文《私造浮桥,有罪吗?》称,强拿硬要,必须要破坏社会秩序。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修桥铺路,乃是大善之举”,善行当然不应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他认为,即便认定私自建桥属于违法行为,最严重的法律后果也只有行政处罚,而无刑事责任。
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永平认为,因修桥收费被判刑的,目前还没见到相似案例。刑法追究刑责,首先要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社会危害性,即使符合刑法规定涉嫌某种犯罪,也可以考虑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采取更为温和的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的手段,这样能起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二问:当地称执法有据,为何仍广受争议?
7日上午,洮南市多名政府部门负责人接受央广网记者的采访,针对“自筹资金搭桥为何不被允许”“为何罚款3次后才强制拆除”等问题做出解答,强调执法有据。但这似乎并未平息网友心中的诸多疑问,批评质疑声仍充斥网络。
吉林省白城市中院称,将严格依法办理好黄德义案申诉审查相关工作。图片来源/白城市中院
农民日报就此发表评论认为,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事件中的处罚结果,与人们的朴素认知发生了冲突。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修桥需要报批,不得私自建设。我国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收取过路、过桥费。但在日常生活中,修桥铺路在很多人的认知中,是善举。尤其在这件事中,该村民并没有强制他人过桥交费。总计52950元过桥费经法院退还后,其中交费2万元、也是交费最多的一位村民,又将这笔钱退给了修桥者,理由是这座浮桥确实给他带来了方便。某种程度上,这也代表了人们对修桥村民的支持和同情。
三问:除孩子外一家18人被判刑,处理是否过重?
公开报道称,浮桥拆了后,黄德义以为没事了。但2019年2月,他被当地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此后,其三哥及多位家人亲戚也被采取刑事措施。同年12月31日,当地法院判决认定黄德义等18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两年至拘役三个月不等,18人均适用缓刑,该判决已生效。
黄德义在工地打工。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黄德义称,“除了我家里五岁的小孩,还有正上学的孩子,其他人都被判刑了。”他被判刑后,人生发生了巨大改变。“我以前是个老师,现在工作也没了,只能去外面打工。”黄德义说,2020年2月,他收到了洮南市教育局的解聘通知,丢掉了教师工作,从此只能打点零工维持生计,目前打算去白城市一个小区里做些打扫工作,“没办法,君子要自强啊。”
黄德义丢掉教师工作及其一家18人被判刑的境况,引来大量网友的同情和支持。有人直接提出质疑:“一家多达18人被判刑,真的合法吗?法院裁判是否过重?即使合法,估计在情理上也难说过去。”还有人担心:即使黄德义申诉成功,法院改判无罪,他还能重回教师岗位吗?
刑法专家罗翔撰文称,《易经》有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司法绝不能让积善之家,承受余殃,否则就背离了人之常情、世之常理,反而损害了司法自身的权威。
四问:浮桥拆除多绕行70公里,如何解决村民过河问题?
浮桥拆除后,当地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是否受影响?公开报道称,2018年浮桥被拆后,安全村村民张某某,再去河对岸种地就麻烦多了。他说,“浮桥拆了以后,要去河对岸只能选择绕行,哪怕最近的镇西大桥,也要多绕行70公里,开农用车得走3个多小时,来回路上就得7个小时。有桥的时候,十几分钟就到地里了。不说时间,就是油钱也遭不住。”
在家里开超市的李某某,可能是走浮桥最多的一个人。除了大年三十和初一,几乎每天都要走一趟。浮桥没被拆除时,他通过浮桥去往白城,路比较顺,单程45公里。浮桥被拆之后,“我得去镇西大桥绕,单程80公里,一下子多出快一半的路程,多花四五十分钟。我开的是货车,一个来回油钱都得多花一百多元。要是跑两趟,就得多花两百多元,还耽误很多时间。”
今年6月中旬,红星新闻记者曾就当地是否有修桥规划等采访洮南市交通运输局时,工作人员回复:“目前还没有在振林村附近洮儿河上修建桥梁的规划。”
7月8日,“建浮桥被判刑”事件引发关注后,洮南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洮南市将于近期在振林村附近搭建一座便民桥,计划秋收之前完成建设。此外,洮儿河大桥已经纳入了白城市水路交通运输发展的“十四五”规划,当地正积极推进该项目落地实施。
五问:浮桥拆后有村民冒险涉水过河,如果防止溺亡?
村民张某某说,“我们是当地人,对水况比较熟悉,知道哪里水深哪里水浅。”2018年浮桥被拆后,他曾试图继续涉水过河种地。但有一次,他和爱人准备过河除草时,湍急的河水差点将两人冲倒淹死。两人拼命爬上岸,便决定将地承包出去让别人种,一年损失约3万元。
黄德义说,浮桥架设期间,他没听说过有人溺亡。但拆除后至今,已听说有村民因涉水渡河溺亡。
7月8日下午,洮儿河附近某村干部对大风新闻记者说,2014年前后,涉水渡河溺亡的人数比较少,但肯定存在。“河东河西横渡才需要几分钟,有时村民遇到急事了,往往会选择涉水渡河。遇到水深的地方,水性好的可能还能脱险,水性差的就可能会被冲走。”
该村干部说,浮桥建好后,不仅方便了周围村民,也基本没出过溺亡事故。2018年浮桥被拆除,村民们其实也不是很方便。很多人都不走了,但还是偶然会有溺亡的人。还有人以为浮桥还在,结果开车掉进河里,“我都至少参与过四五起打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