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研究起草了《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网号”“网证”是什么?
网号,是指与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由字母和数字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符号。
网证,是指承载网号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网络身份认证凭证。
据了解,国家组织建设了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旨在建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形成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能力,为社会公众统一签发“网号”“网证”,提供以法定身份证件信息为基础的真实身份登记、核验服务,达到方便人民群众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推进网络可信身份战略的目标。
基于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自然人在互联网服务中依法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时,可通过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自愿申领并使用“网号”“网证”进行非明文登记、核验,无需向互联网平台等提供明文个人身份信息。由此,可以最大限度减少互联网平台以落实“实名制”为由超范围采集、留存公民个人信息。
简单来说,就是以后我们在互联网平台接受服务、从事相关活动,若依法需要登记、核验真实身份信息,可以考虑不再向平台提供详细的个人身份信息,而是提供“网号”“网证”。这样一来,或许可以有以下几个好处:
有利于网络用户在依法需要实名认证的场合进行快捷方便的操作。无需多重证明证“我是我”,只需要使用“网号”“网证”依法进行登记、核验。
尽可能避免个人身份信息被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平台以外的其他网络平台收集。互联网平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现象将大大减少。
大幅降低信息泄露风险,有利于打击电信诈骗。收集、保存用户信息的主体越少,被泄露、非法使用信息的可能性也就会越小。
“网号”“网证”将改变平台过度收集、利用个人信息的现状,好处是显然易见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一方面,由于是自然人“自愿申领并使用”“鼓励互联网平台接入公共服务”,一些用户是否愿意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某些互联网平台,比如企图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的平台,是否会自觉接入该公共服务,能否顺利推广实施还是个未知数。
另一方面,随着“网号”“网证”逐渐普及,用户向公共服务平台申领“网号”“网证”可能会演变成必然选择。而当全部个人信息集中在统一平台,将包含个人非常多的敏感信息、完整的网络痕迹,一旦数据泄露或被非法利用,造成的后果将比以往更甚。统一“网号”“网证”制度又是否可以经得起检验呢?
征求意见稿的出台只是一个开始,关键还在于后续的落实与执行。互联网平台切实履行责任,“网号”“网证”才能发挥作用。在执行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比如定期审查互联网平台对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有力的法律威慑。此外,还应加强技术支持,确保身份核验过程的安全性和准确性,防止技术漏洞导致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