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广州多位租客被要求10天内搬走,签保证书房东才退押金

社会鱼还未吗 2024-12-30 12:08:41

打工人不容易啊,租个房子住着也能遇上这种离谱事,租房合同还没到期呢就被房东给赶了,平常只见租客提前退租的,没想到还有房东着急赶租客走的……

租房未到期多位租客被要求搬走

12月22日,居住在广东广州天河区棠下大片北一巷18号福星公寓的70多位租客突然收到原房东陈女士在群内发出的通知。

要求所有人在12月31日前全部搬走,这意味着租客们仅有不到10天的时间寻找新住处并完成搬迁。

这些租客的情况各不相同,其中约10位租客的租房合同尚未到期,而其他长期居住的租客虽然合同到期后未续约,但仍按月支付房租,继续租住在此。

租客们对此感到十分无奈和愤怒,一位入住不到两个月的新租客表示,自己刚搬进来不久就遭遇这样的情况。

房东不给予任何赔偿金和违约金,而且还要求签一个不赔偿保证,保证以后不起诉才能退回押金,同时还要回收合同。

众多租客面临着巨大的困境,他们大多平时忙于工作,只有周末才有时间找房子和搬家,如此仓促的通知让他们措手不及。

据原房东陈女士解释,这栋楼的产权属于天河区棠下街棠下第六股份合作经济社,她在10年前通过竞拍获得该栋楼的经营权,按约今年到期。

12月中旬,在新一次的竞拍中,经营权被新房东胡某竞得,新房东决定对整栋楼进行重新装修后再高价出租,因此不再接受原有租户。

陈女士表示,自己当时因为忙于其他事务,在通知租客这件事情上做得不够周到。

她也曾尝试与新房东商量,希望租客能够继续留下来,但租客们不同意,他们坚持要求退押金等条件。

在这起事件中,涉及到多方的权益和责任问题。

对于租客来说,他们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有权在租赁期内安稳居住,房东的突然清退行为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活和权益。

尤其是合同未到期的租客,房东的行为属于违约,他们理应获得相应赔偿。

而对于原房东陈女士,虽然经营权到期,但在处理租客问题上也应更加妥善,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

目前,租客们已经报警,在司法所协调时,原房东陈女士答应清房后会给租客退房并退还押金。

但这一事件仍给租客们带来了诸多不便和困扰,他们希望能够得到更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热议

“看明白了,就是房主把房子租给了二房东,装修成串串房再多收租金呗。”

这种情况在租房市场中并不少见,有些房主为了省心,把房子租给二房东,二房东简单装修一下,就把房子以更高的价格转租出去,从中赚取差价。

而且很多二房东为了追求快速获利,在装修时大多采用低成本、低质量的材料,这可能导致房屋甲醛等有害物质超标,严重威胁租客的身体健康。

图源于网络

“我原来住的那栋就是,住了好几年,突然说叫我们全搬走包给新房东他要装修,其实就是新房东随便弄一下装点什么,然后房租就翻倍涨,我这边到处都是这样,没办法,在外打工…”

这道出了很多租客的无奈,对于在外打工的人来说,稳定的住所很重要。

在一个地方住久了,周围的环境和人际关系都熟悉了,突然被要求搬走,不仅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找新的房子,还要面对可能大幅上涨的房租。

而且很多时候,他们没有太多的选择,只能接受这种不合理的安排,因为他们还要依靠这份工作在这个城市生活下去。

“租客违约,押金不退。房东违约,一点补偿都没有。”

这反映了当前租房市场中存在的不平等现象,租客如果因为一些原因提前退房,房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扣除全部或部分押金,租客也只能自认倒霉。

但当房东违约,比如提前收回房子时,租客却很难得到应有的补偿,这种不对等的关系让租客处于弱势地位,租客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法律有规定,买卖不破租赁。”

确实,根据法律规定,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仍然有效。

但在实际情况中,很多房东和新房东并不遵守这一规定,或者租客并不清楚自己有这样的法律权益,导致他们在面对房东的违约行为时,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所以它是要告诉广大的租客在签合同时候就要谈好各种条款,包括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等,不要只看通用条款就直接签了。”

这是一个很实用的建议,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不能只看租金、租期等基本条款,还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的内容。

对于可能出现的情况,如房东提前收回房子、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等,都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赔偿方式,这样在遇到问题时,租客才能有据可依,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70多位租客被房东要求10天内搬离”一事,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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