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届奥斯卡终于落下了大幕,胜出者属于《阿诺拉》与《粗野派》。
《阿诺拉》仅有六项提名,结果就拿到了五项大奖,包括最佳影片、最佳导演、最佳女主角、最佳原创剧本、最佳剪辑,其中影后被26岁的麦琪·麦迪森拿到,其余四项的得主全部是肖恩·贝克。
富翁范·比朗(盖·皮尔斯 饰)的儿子哈里(乔·阿尔文 饰)想给父亲一个惊喜,所以,在没有告知父亲的情况下,打算装修父亲的书房。于是他把这项工作交给男主来设计,费用是2000美金。
拉斯洛卖力的工作,为这个室内书房做了精心的设计。可是,就在完工的时候,富翁范·比朗回来了,他对于没有与他协商就动他房子的行为,感到极其恼火,不仅不支付钱,还赶走了拉斯洛。
为了活下去,拉斯洛只能去做苦力,去煤场铲煤谋生。结果,范·比朗的家庭书房被媒体知道了,进行了报道,而且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认为他将图书馆开到了自己的家中。
范·比朗非常开心,加上他有钱有势,于是决定聘请拉斯洛在本地的小镇中心,建筑一套公共设施,既可以当图书馆,又可以进行公共集会,一馆多用。而且,这套设施一定要漂亮,要改变本地只有住宅没有公共设施的境地。
最终,这套设施在拉斯洛的设计、施工、监督下成功搭建起来,并获得了国际建筑大奖。
这个过程,是拉斯洛到达美国后,从赤贫状态到发展成为著名建筑家的过程,这个过程恰好也是美国在二战后从荒凉到繁荣发展的过程,拉斯洛见证了历史,也参与了历史。
看起来,《粗野派》的故事就是一个二战后美国进行重建并崛起的过程,拉斯洛证明了自己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定能够逆天改命,获得最好的成功,这是一个标准的美国梦的故事。
但是,
但是,
但是,
《粗野派》花了三个半小时,用缓慢的节奏,就这么讲了一个老派的美国梦的故事吗?
你真会这么以为吗?
这样的片子能差点获得奥斯卡最佳影片?
too young,too simple.
实际上,这是一部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影片,也就是以美国梦的方式讽刺美国梦的影片。它不仅不是美国梦,而是打脸美国梦,进而打脸美国的影片。
《粗野派》除了帮助阿德里安·布罗迪拿下了他人生中的第二个奥斯卡影帝,还拿到了最佳摄影与最佳原创配乐。对于好听的音乐,这里不多说,就是这个最佳摄影,就很值得一说。
下面,我们看一下《粗野派》的电影视角,来简单看下这部影片的构图及刁钻的角度。
影片开头的部分,男主人公拉斯洛终于来到了美国,即将踏上寻求美国梦的征程,这个时候能够看到美国的标准自由女神像,无疑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影片里,一船的人,包括男主,都对着自由女神像在欢呼,如果只听声音,一定会以为大家真的都很开心。可是,镜头里的自由女神像,角度却是这个样子的。看图。
一个倒置的自由女神像,迎面而来,而且色彩是阴郁的,一种压迫感、错乱感扑面而来。她不仅不美好,反而是压迫感十足。
影片的这个开头,一下子就为整部电影奠定了基调,预示了美国以及所谓的美国梦,都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等拉斯洛来到了目的地,迎接他们的美国官员们,对他们的喊话是:进入美国后不会英语的人可以去某处报名学习。
这意味着,要想融入美国,必须要放弃自己的语言,放弃原有的印迹,就此进入大熔炉之内。
包括拉斯洛的表哥,在见到拉斯洛时,也已经是满口纯真的英语了。拉斯科的口音,在片中也多次遭受到嘲笑,说他的口音像是擦鞋的人。明明已经是高级建筑师,出入都与高端人士一起往来,结果被嘲笑像街头最底层的擦鞋的。那种感觉,就好像你来到了北京工作与生活,就必须要学会京片子,要不然就得遭受歧视。这里,就是对美国所谓的开放,进行的批判。
外来人员要改自己的口音,而身为本地人的富翁范·比朗就毫不在意自己说不清楚的事。他念男主妻子的名字,怎么都念不对,以至于寄人篱下的妻子只好宽容地对对方说,你可以叫我伊丽莎白——一个常见的英文名。意思是你随便叫我啥都行。
三个半小时里,这样对于美国的讥讽,随处可见。
最典型的就是盖·皮尔斯饰演的富翁范·比朗。盖·皮尔斯也因为精湛地演绎了这个角色,获得了本届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提名,只是最后输给了开了挂的基南·卡尔金(《真正的痛苦》)。不得不说,片中的范·比朗基本上就是美国的化身,他外强中干,极度虚荣,又极度虚伪。
表面上,范·比朗风度翩翩,能够接纳新鲜事物,知错能改,而且听得进意见,还怀有善心,对公共事业愿意投入,勇于奉献。但实际上,他是一个种族歧视者,对黑人等有色人种抱有顽固的偏见,而且对于男主也只是利用其技术而已,压根就不存在欣赏他的才华的问题。而且,最终,他还在男主一次醉酒后强暴了他。真是人渣中的人渣,流氓中的流氓,伪善中的虚伪者。
片中处处带有对美国的批判与批评,而且辛辣尖锐,甚至直接说:这里烂透了,这块地方,这些食物,还有这个国家,全都无可救药了。
原本,男主拉斯洛在纳粹集中营里已经被折磨的半死,如同已经死过了一回。等他来到美国,在这里本想迎接新生,结果却要求他舍弃了自己的语言、宗教、地位、学历、自尊,只为了活在“美国梦”的庇佑之下,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反而是遍体鳞伤,身心俱疲,再死了一次。
最终,他不得不迁移去了以色列,那里才是真正接纳他的地方,才是真正属于他的国度。
至于美国,至于美国梦,就去他的吧。
用电影中的一句引用歌德诗词的话来讲:最无可救药的,是那些沦为了奴隶却错误地认为他们还自由的人。
这句话,就是对美国梦最无情的打脸。你以为成为了美国梦的一部分,实际上你最无可救药。
这么说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影片里那种以美国梦的方式去打脸美国梦的做法,随时随处都有,需要好好去欣赏,还是很有意思的。
回到电影片名“粗野派”上来。影片里,男主拉斯洛的建筑风格就是典型的“野兽派建筑风格”,他用很现代化的表达方式,用大块的混凝土进行构筑建筑的立体面,简洁大方,同时建筑物又极具现代性,极具视觉冲击性。电影的片名与这种角色这种风格是相符的。
同时,这也是拉斯洛在美国的遭遇的隐喻。身为一位难民,他在平庸的美国旷野里,用很先进很现代的方式与思想去迎接生活,但是却与四周格格不入,就像人群拥挤的社群里突然闯进来的一头猛兽,狂荡不羁,无法被驯服。可是,他也无法融入,只能自己仓皇而逃。
片名有双重含义,是对得上”粗野派“这个名字的。
最后,说下阿德里安·布罗迪的获奖。对于我来说,我更支持《秘密会议》里的拉尔夫·费因斯,后者展现出来的演技比布罗迪强很多。布罗迪只是恰到好处地被选中,待在了他的舒适区,这一次的表现,与上一次获奖的《钢琴师》比起来,差了很远,甚至只是对《钢琴师》的再一次呈现。远不如他在《超脱》里的表演好,可是《超脱》连提名奥斯卡都没有,这部却获了奖。
无论《钢琴师》还是《粗野派》,阿德里安·布罗迪饰演的都是一名纳粹集中营的幸存者,他们的心态类似,布罗迪这一次的表现,对于前次没有超越,甚至还不如。
布罗迪能够获奖,只能说竞争对手太弱。在最后阶段,与他争奖的最大对手是“甜茶”提莫西·查拉梅。可是,甜茶面瘫式的演绎,压根就没能够演活音乐巨擘鲍勃·迪伦,他演的依旧是他自己。
相对来说,拉尔夫·费因斯的演技才是真的教科书式的高水平。可是,费因斯演的是一名大牧首,这个身份限定了这个角色必须要不喜形于色,要表现沉稳,看起来是一个温吞吞的家伙。真正的演技,全在角色的细微表现之间,包括微表情,微动作,费因斯做到了,切实在细小的状态变化中精准地传达出角色的喜好与憎恶。
但是,角色原因,使得拉尔夫·费因斯的表演注定了很不讨喜,太缺乏张牙舞爪,抢天呼地的大尺度肢体语言的表演方式。可对于观众来说,恰恰是那种夸张的肢体语言看得更真切,也更容易被打动。阿德里安·布罗迪紧锁的眉毛,就很好地展现出了角色的重重心事。
阿德里安·布罗迪就是在他的舒适区里,用自己惯用的表现手法去展现角色就足够了。都不需要太大的挑战,很容易让这个角色出彩。相比,拉尔夫·费因斯面临的演技挑战就多得多,可是身为老戏骨,也都被他很好地驾驭了下来。他的表演是更高级的,更专业的,更具有挑战性,也更值得被褒扬。
结果,大众还是更喜欢阿德里安·布罗迪那种喜形于外的表演方式,更愿意将影帝小金人颁发给他。对于拉尔夫·费因斯来说,是不公平的。只能说,这届奥斯卡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