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容抄袭=扼杀原创

新京报传媒研究 2023-12-23 21:40:24
“原创不火,搬运火!” “从不生产内容,只做内容的搬运工 。 ” 把网络抄袭这种违法行为,说得这么清新脱俗,甚至念出歪门邪道的“ 生意经”,背后其实包含 一门内容 “厚黑学 ” —— 谁红抄谁,准没错。 在 庞大的 互联网 用户群体 支撑 下,铺天盖地的 “ 内容搬运 ”,暗合了互联网追逐热度和流量的“潜规则” , 一些博主借助这一 “捷径” 长期 吸附 在互联网内容生态的肌体上, 寄居成为 网络生态的毒瘤 ,已经到了人人喊打的程度 。 一 “天下文章一大抄”,一度是大众对文章作品的调侃,后来网络作品频陷抄袭门,内容情节雷同、注水、套路化屡屡被诟病。如今,素人们蜂拥短视频领域,“谁红抄谁”愈演愈烈,内容搬运大行其道,让网民身陷同质化内容的包围中,被迫洗脑。

之前,某游戏博主的一原创抖音视频被转赞过10万,但没想到的是,不久后,一条几乎一模一样的视频出现在另一个粉丝量40万+的博主动态中,画面和解说词几乎分毫未改。 “谁红抄谁”似乎成了攫取流量的“法宝”,近年来,案例纠纷不断。比如某汽车品牌“小满广告抄袭风波”,对比北大满哥的视频和刘德华出镜的宣传广告,不难发现文案确实存在“像素级相像”,坐实了搬运工的证据。

在流量至上的网络环境下,孵化了一批寄生在各大平台上的“做号养号”人,他们站在优质内容的肩膀上,“抄袭搬运一条龙”,对内容生态的消耗和污染,破坏性极强、危害性极大。“谁红抄谁”和网络搬运工热现象,映射出多个当下传播的规律和平台逻辑。 优质内容仍是稀缺品。谁的内容优质,谁获得的平台推流就巨量。有的博主甚至每天发100条所谓的“原创视频”,只为了可遇而不可求的“爆款”。然而,海量的信息注水、内容参差不齐的作品,无数创作者为追求流量,涌向同一个议题设置,导致内容同质化严重、有限信息过载。事实上,“内容为王”并未过时,正因为优质内容和作品的创作门槛更高、耗时更长、投入更大,流量更青睐于这些有职业认证的大V科普、有实地调查的深度真相。相反,道听途说的猜测、毫无依据的妄言,不仅遭遇平台限流,还受到用户唾弃。

搬运是最低成本的投入。简单粗暴的搬运几乎没有成本,无论是文字的复制、粘贴,还是短视频的下载、上传,几个步骤就完成了一次侵权。“高级”些的搬运,无非是换个主播,换个背景,在原创作品的基础上稍加修改。互联网给了每个人平等创作的机会,也给了每个人获取收益的渠道。但虚拟世界也有规则,要获得收益,就要付出劳动。靠搬运和抄袭蹭流量,如同现实中的盗窃,是“不劳而获”、“顺手牵羊”,更是“玩火自焚”。 流量嗜血是普遍现象。遇到热点事件就谣言满天飞,每次热点事件都有网红趋之若鹜。这一现象背后,是对流量的无底线追求。加之MCN机构等网红孵化平台的兴起,部分博主在移花接木、旧闻翻炒、虚假宣传等方面,内容搬运变得更加“专业化”、组织化。流量无罪,嗜血的流量却很可怕。以侵犯他人权益,甚至伤害他人感情的方式获得流量,更应该坚决打击。

搬运暗合了平台逻辑。长期以来,作为流量经济的最大受益者,平台默许甚至纵容了侵权行为。在短视频平台搜索“抄袭”,有大量博主控诉被抄袭。直接搬运、二次拼接、文案洗稿......各种操作层出不穷。有千万粉丝的博主贴出证据举报,被拥有四百万粉丝的博主抄袭,后者所发视频文案与其高度雷同。抖音平台上,甚至还有博主主动教授抄袭技巧,播放量达89万。对平台来说,监测、核实这些侵权行为并非难事。监管处罚措施不到位,主体责任缺失,恐怕也助长了大范围的抄袭之风。

在短视频App上,经常能看到一些主播带你“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或是多个主播换汤不换药反复演绎同一个“老梗”。短视频正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带。 这几年,因为短视频侵权被起诉的案例也在增多。Papi酱旗下视频博主在广告短视频中,未经授权使用了原创歌曲,一审判决赔偿7000元;温州某银行发布了一段职工趣味运动嘉年华短视频,以《你笑起来真好看》为背景音乐,法院判决赔偿4500元;游戏主播PDD直播中演唱《向天再借五百年》,遭到版权方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

从图片搬运到音乐搬运、从视频素材搬运到文案搬运……各种维权形态随着互联网发展而不断迭代,内容层面的搬运和抄袭现象愈发严重,流量磁场带来的内容提质需求愈发迫切。回过头看,把内容搬运作为一门生意来炒作,不仅是把“经”念歪了,而且已经侵犯了知识产权,触及了法律红线。 内容搬运应坚守底线。说实话,美好的作品不排斥大众追风,一段烧脑的BGM响起,任谁都想哼两句,拍同款自娱自乐无可厚非;扑面而来的治愈画面,也许挽救了一个加班即将崩溃的白领,这都是优质内容生态里开出的漂亮花。诸如被全网模仿高情商说话的咱河南网红“凯凯奶奶”,几十万人学她说话,那些夸老公的“名场面”让不少家庭受益。然而,一些营销号、“做号养号”人毫无底线地抄袭和搬运,不仅让人反感,也失去了内容创作者的底线。

平台审核须“打怪”升级。内容搬运如此猖獗,少不了平台的推波助澜。比如在平台进行维权,抄袭者通过改名拉黑就能规避投诉;比如有些平台明晃晃地出售“爆款文案”。事实上,如有证据证明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的,则属于共同侵权,平台与作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平台从流量中获益,就有责任加强自律,投入技术、人力等资源,依法处置抄袭等违法行为。

算法的逻辑需要向善。 点开过某类短视频,便总会收到同类视频内容 推荐 ;浏览了某行业新闻,这类新闻就被大量推送 ……对于 网民 来说, 手机 屏幕背后,隐藏着算法这只 “无形的手” 。

人们在享受信息海量和便利的同时,也面临更多思考,平台算法推荐可导致侵权内容传播得更广、更快,对原创者造成更为严重的损害。如果算法和热搜被搬运内容裹挟,一旦遭遇突发事件,带来的公众认知和恶劣影响,也是灾难性的。

虽然多家短视频平台已经设置防抄袭机制,但在互联网环境中,原创作品被侵权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内容分散,给原创保护带来了更多挑战。进入5G时代,短视频创作量会越来越大,平台有义务保护原创作者的创新动力,毕竟,内容为王,才是王道。 值班编辑: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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