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暑假我去挑砖,躲角落吃饭可怜巴巴,却意外斩获首富女儿的爱

大叔南山 2024-06-30 13:49:02

■作者:南山大叔 ■素材:林天明

(本人用第一人称写故事,素材有原型,但情节有所演绎,请勿对号入座!)

我是70年代生人。七八十年代,其实是我们中国社会开始改革开放的时代。只是,那只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大部分的人还要埋头苦干。即使进入90年代,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还是普遍较低,物质匮乏,生活艰辛。

不过,进入90年代,我们中国社会已经进入了巨大变革的时期。当然,那个时期老百姓的生活水平与现在相比有着显著的差异。当时,人们的生活条件比较简朴,家用电器通常仅限于彩电、洗衣机和冰箱,而现在智能电视、全自动洗衣机、变频空调、微波炉、智能冰箱等高科技家电普遍进入千家万户。

90年代的中国社会,经济正在发生快速的变革和发展,同时社会文化也在悄然发生着变化。那个时代,人们对未来充满期待和憧憬,但同时也有着种种矛盾、纷争和不安。像我这样的年轻人,进入九十年代,正好是二十出头的年龄。这时候的我,对生活,对未来,更是充满了美好的憧憬。因此,追求属于我的美好生活,就成为了我奋斗的人生目标。

下面我就来讲讲属于我的“90年代的故事”吧!

各位朋友,我叫林天明,出生在1970年。小时候,我家里穷,我父母却养了我们四个孩子。那时候,我们所在的村,还叫生产大队。而老百姓主要的收入,就是去田里劳动,换来所谓的工分。那这些工分所换来的钱款和粮食,是无法保障我们温饱的生活的。所以,小小年纪,我们就懂得去上树掏鸟蛋,去地里刨食,去水里摸虾摸河蚌。

我记得很清楚,在我六岁那年,我饿得饥肠辘辘,跟着我二哥来到一块刚挖过的番薯地里刨小番薯。那些小番薯一般是藏在番薯地的角落,或者隐藏在更深的土壤里的,所以,老百姓挖完之后,就不去管它们了。而我呢,用一根尖锐的树枝不停地在地里翻土,每翻到一些番薯的碎片,或者小番薯,就用手随便擦擦,或者放在衣服上摩擦几下,就迫不及待地塞进嘴巴里,狼吞虎咽地啃食起来。

那个时候,我们肚子里没有油水,可真饿得慌啊。就因为饿,我们拥有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吃”的情结,而这种吃的情结,至今我们这些六零后和七零后的中老年人,依然流淌在我们的血液里。所以,现在的年轻人业余时间爱看电影,爱刷手机,而我们这些六零后和七零后,则更喜欢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天。也许,这也是一种时代的代沟吧。

不过,我们家虽然穷,但是父母却一直教育我们做人要善良本分。那个时代虽然人过得穷苦,但是我们和周围的邻居却一直相处得很和谐,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和纠纷。只是,因为穷,所以我的两个哥哥小学一毕业,就跟着师傅去学手艺去了。而我呢,因为学习成绩很好,所以就一直念到了初中。只是,初中这三年,我可是过得饥肠辘辘的,毕竟,肚子里没啥油水,我的身子也没有长开,到了初三,我也只有一米六三。

在初三下学期,也就是即将中考的那一天,我的班主任找到我,说我学习成绩很好,以后可以上高中考大学,让我回家咨询一下父母,是愿意读高中,还是愿意报考中专。我回家问我爹,我爹一拍桌子:“这事没商量,肯定报考中专啦!因为只要考进中专,你的户口就转为居民户口,你就要务农了,以后也是一个吃公粮的人了!说不定,还能当官呢!”

就这样,在父母的命令下,其实我也是很愿意的情况下,我报考了我们江城县中等师范学校。果不其然,我以全县第八名的好成绩,被江城师范提前批录取了。那时候,师范类是优先录取的,就像我们现在大学的提前批一样,选择的对象,都是学霸级别的。

我考进了中专,这下,我们村都轰动了。因为我所在的村落,是一个非常小的村落,虽然人口也挺多,但是面积不大,而且我是当时第一个考进中专的人。为此,父母高兴坏了,他们掏出为数不多的积蓄,连续在家里请了三天的客。

只是,热闹过后,他们就要忙着给我准备上学的行李和学费了。幸好,那时候我的两个哥哥都已经开始赚钱了。我的大哥和二哥约定,每个月各支持我十元的伙食费。其实那时候,考进中师是有伙食补助的,一个月有十几块,虽然不多,但却可以最低保障我们每天的伙食。当然,那时候,正是我长身体的时候,有了大哥二哥的赞助,我的伙食好了不少,因为,在师范三年,我终于长开了。到了师范毕业的时候,我已经是一个身高一米七三的壮小伙了。

1989年我师范毕业后,我接到教育局的派遣通知,我被分配到江城县的大壶乡中心小学。这是一个偏僻的山区,我到了那所学校,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住在学校宿舍里。白天我努力工作,晚上我跟着一个本地的老师学吹笛子,日子倒也过得轻松自在。

这时候,我的大哥和二哥都已经结婚了。当时我们家,就几间破房子。大哥结婚要走了一间,二哥结婚也要走了一间,剩下的两间,一间是父母住,另一间就是我和妹妹住了。因为我妹妹已经长大了,住在一起不方便,所以,父母就在房子的外面又搭盖了一间小木屋,算是给我住了。

眼看我也快到了结婚的年龄,但是当时我一个月的工资才一百出头,要想建新房没三两千是不成的。那时候建房子是没有宅基地的概念的,只要你想建,随便找个地方就可以建,是不需要审批的。而父母早早就在我们家的那块番薯地里给我划了一块一百多平米的建筑用地,说是要建一个砖瓦房给我住。

我在大壶乡工作了一年,因为没有房子住,除了春节我回家过年住了几天外,剩下的时间我可几乎都在学校的宿舍住的。到了暑假,因为放假的时间比较长,我不得不回家了。

一回到家里,父母就开始在我耳边唠叨了,他们说现在大哥二哥都有自己的家庭,他们日子也过得不怎么好。而且大嫂二嫂两个妯娌都很厉害,他们是不会帮助你这个弟弟的。所以,他们希望我能够自己多赚点钱,凑足建新房子的钱。

我知道,我读中专的时候,大哥二哥已经帮助过不少了,而我却没能帮助他们,现在我要建新房子,自然是不能再去找他们帮忙了。毕竟他们日子也是过得紧巴巴的。所以,我想利用这两个月的暑假时间,外出打工赚钱。有了钱,最少我可以先把房子的地基弄出来,这样一年弄一年,新房子也许很快就可以建好。到时父母也可以搬进去住,妹妹也能住得更好一点了。

我把这个想法和二哥说,二哥说,刚好他有个朋友在做包工头。这几天里他正在帮一个工厂老板建新房,需要几个干苦力活的年轻人。比如拉直钢筋的工作,比如挑砖挑沙子的工作。这些工作中,我觉得挑砖工作我应该可以接受。因为当时我身体素质不错,总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而且在山区工作的时候,我还跟着一个有过武术基础的老师练习七星拳呢。

当时我们那个地区,搬砖的工钱是这样算的:普遍情况下,工地搬砖工人的日薪可能根据性别、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等因素有所不同。例如,身体强壮的男性工人可能每天能赚到25元至30元不等,而女性工人的工资可能稍低一些。二哥说,而像我这样的强劳力,如果做得好,应该每天可以赚30元左右。

听到每天可以赚30元,我乐坏了。因为我有60天的假期,除掉一些休息日,我应该可以用50天的时间来搬砖。一天30元,50天我就赚了1500元了。这1500元,差不多可以把我新家的地基给弄起来了。想到这,我对二哥说:“二哥,你一定要帮我跟那个包工头说,我会吃苦,我能搬砖的!”

二哥叹了一口气,说道:“哎,三弟啊。你堂堂一个老师,搬砖,也实在苦了你啊。但是,也没有办法,要想建新房,就只能去干苦力活,谁叫你一个月工资只有一百多呢。”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膛,信誓旦旦地说道:“二哥,没事,我的身体吃得消!不就挑砖搬砖吗?小事一桩。”

就这样,在二哥的介绍下,我跟着村里的包工头大牛去了邻村的一个人家里帮忙挑砖。这个建房的房主叫宋新钢,是一个开办纸箱厂的老板。本来,这家纸箱厂是乡办厂的,因为经营不善,亏本了,乡政府就把这家纸箱厂有偿转让给他。没想到宋新钢很有经营头脑,经过他的经营,纸箱厂收入大增,而宋新钢也成为了当地的首富。他新建的房子,正是当时最流行的钢筋砖混结构的新房,一共三层,每层建无间,三层一共建15间。这可是需要大几万才能拿下的新房啊。

既然建的大型砖混房,自然就需要很多的红砖。当时的红砖头,是纯田土烧制的,是实心黏土红砖。这样的红砖,又坚固又坚硬,在当时可是建房子最好的材料了。我负责的任务,就是每天把堆放在一楼平地上的几万块砖,一一挑到指定的位置。这个任务,自然费时费力,但是却可以换来不菲的收入。那个宋新钢很大气,他要我每天完成指定的数量,就给我30元的工钱,而且还加了两块钱的午饭钱给我。

这样一来,我每天就能赚到32元的钱,这32元在当时,可是很不错的一笔收入了。为了省下饭钱,每天早上,我特意自带两块大馒头和一包咸菜,作为我午饭的主食。那些帮忙做事的人,也是自带饭菜,但是他们是集中起来,叫一个人在午饭时间到的时候,把饭菜送过来的。

这些干活的人,个个身强力壮,而且饭量很大,他们在吃饭的时候,还要喝一些小酒。为了避开这些人,每天中午吃午饭的时候,我就特意躲到宋新钢家附近的一棵大榕树下吃饭。

我坐在废弃的砖头堆里,就着咸菜,啃着大馒头,喝着白开水,虽然看起来有点可怜巴巴,但是我心里却美滋滋的。因为我觉得,这两个月一结束,我就有钱建起属于自己的新房地基了。

就这样,我在当地首富宋新钢的家里帮忙挑砖头干活,每天的收入能够达到32元,我浑身充满了干劲。虽然每天腰酸疼痛的,但是我咬牙坚持下来,干了一个月,我就适应了这种强劳力的劳动。

时间进入到了8月。8月份的天气,已经开始有所凉快了。这天,我躲在宋新刚家不远的那棵大榕树下啃大馒头,突然,从前方来了两个女孩子。其中一个女孩子还是小学生打扮,而另一个女孩子,却是一个大姑娘了。那两个人走到我的面前,看到我在啃大馒头,就停住了脚步,好奇地看着我。我也抬头看着那个大姑娘。这一看,就把我看呆了。原来,我发现,那个站在我面前的大姑娘,竟然貌美如花。

只见她的面容清丽脱俗,细腻而自然。她的皮肤被阳光和乡村的清风滋养得白皙而细腻,仿佛能掐出水来。长长的睫毛下,扑闪着两颗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她的鼻梁挺直而优雅,嘴唇红润而饱满,微微上扬的嘴角挂着温暖的微笑。她的头发简单地束成一个马尾,如丝般顺滑,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金色光泽。她的身材苗条而匀称,虽然只是穿着一件简单的碎花裙子,但裙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如同乡间的一朵野花,在风中翩翩起舞,美若天仙。

“你是那个林天明老师!”突然,站在那个美貌姑娘旁边的那个小女孩叫起来。那小姑娘指着我,对那个大姑娘说:“小姑,我告诉你,这个老师叫林天明!那次来我们学校接班上课,他课上得可好啦!我喜欢这个老师。”

原来,这个小姑娘是县城一所小学的学生,我上次实习期考核,来县城就是借用了她所在的班级上课。上了两次,我被就她认出来了。

“啊,你是老师啊?既然是老师,你怎么来搬砖呢?”那个大姑娘很大方,她提着一桶冰水,笑眯眯地说道,“我叫宋安妮,是宋新钢的女儿,我爸让我把这些绿豆冰水分给你们喝!来,我给你倒一碗。”说完,她就用那双白皙的双手,给我倒了一碗冰绿豆水。

我浑身都是脏兮兮的,而且散发着汗水的酸臭味。所以,我有些不好意思的接过碗说道:“不好意思,我干活,全身都是脏的。”那宋安妮莞尔一笑:“这有什么?劳动最光荣嘛。而且,你们还是帮我家做事的,我怎么会看不起你呢?”

从那天起,那个宋安妮每天都来送冰水。有时候是冰绿豆汤,有时候是什么冰菊花茶。每天喝着宋安妮的冰水,我对这个姑娘渐渐有了一种期待。我每天最希望的事情,就是能够看到这个美丽的宋安妮。而宋安妮呢,似乎也很喜欢和我说话。而且她每天还特意多带一份猪耳朵之类的肉食给我,说我是老师,身体也很重要。就这样,我和宋安妮认识了。

两个月时间结束了,我拿了1600元的工资,就准备回大壶乡上班了。经过几天的接触,我发现,我和宋安妮都喜欢文学,而且说话非常投缘,我们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谈的朋友。但是我知道,宋安妮是当地首富的女儿,而且在厂里担任管理人员,她的身份和地位,是我不可攀附的。

当宋安妮知道我要去大壶乡上班的时候,还特意到我家来找我。她送给我一双李宁牌运动鞋给我。我呢,则送给她基本她喜欢的文学书籍。就这样,我去上班了,上班期间,我和她书信往来,慢慢地就聊到了我们的未来。我给宋安妮写了一封情书,我向她表白了。信中,我是这样说的:

亲爱的安妮:

你好!在这个秋意渐浓的山间,我想借着秋风,将我对你的情感,轻轻送到你的心田。

每当我闭上眼睛,脑海中总会浮现出你的身影,那如秋水般清澈的眼眸,那如春花般灿烂的笑容,都让我心醉神迷。我想,这就是爱情吧,它让我心有所属,让我魂牵梦绕。

记得我们初次相遇的那一天,已是八月时节,那时候,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我在大榕树啃着大馒头,而你提着那一桶冰水款款来。你那一身碎花裙子,深深打动了我的心。那一刹那间,我知道,我已经深深地喜欢上了你。

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光,喜欢听你讲那些在你父亲厂里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喜欢看你专注的眼神,喜欢看里给我倒冰水的美丽画面。那些日子,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也是我最珍贵的回忆。

我知道,爱情的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愿意用我的真诚和执着,去守护这份感情。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有爱,有彼此,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走向幸福的未来。

在这个充满爱的世界里,我想对你说:安妮,我爱你,不仅仅是因为你的美丽和温柔,更是因为你的善良和真诚。我愿意用我的一生,去呵护你、照顾你、陪伴你,直到永远。

愿我们的爱情,如同那盛开的花朵,绽放出最绚烂的光彩;愿我们的未来,如同那绚丽的彩虹,充满希望和梦想。

你愿意吗?

林天明

1990年11月6日

在这封信的背后,我还特意附上一段王杰所唱的歌曲《安妮》中的歌词:

事到如今不能埋怨你

只恨我不能抗拒命运

时时刻刻沉醉爱河里

谁知悲剧早已注定

闭上眼睛想起你的情

难忘记你我曾有的约定

长夜漫漫默默在哭泣

心中无限痛苦呼唤你

安妮

我不能失去你

安妮

我无法忘记你

安妮

我用生命呼唤你

永远的爱你……

其实,我也不知道用上这段歌词是否恰当,但是,我却喜欢那种淡淡忧伤的感觉。毕竟,当时王杰的歌曲很流行,而他的这首歌,正好有“安妮”这个字眼。

几天后,宋安妮竟然来大壶乡找我,这真的让我万万想不到。她告诉我,她把我追求她的事情告诉给了父亲,他父亲宋新刚对我也没有什么意见,还同意了我们往来。宋新钢说,能够考进中专的人,都是学霸,我同意你们往来。

事实证明,宋新刚的分析没有错。三年后,我和宋安妮结了婚,我成为了他家的上门女婿。一年后,宋安妮给我生了个大胖小子,成为了宋家财产的唯一继承人。毕竟,宋新刚只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女儿宋安妮,虽然我是上门女婿,但我也是觉得自己捡了个宝。现在我们已经拥有了一家私营企业,宋安妮和我,已经退居二线。我们的儿子,211大学毕业后,就成为了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现在的他,已经是拥有亿万身家的董事长了。

我知道,这一切,应该归功于那个炎炎烈日下的搬砖故事吧。大家说,是这样的吗?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哦。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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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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