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21时,一名男子在千峰南路某小区将一名男子跟一名女子捅伤。
原来这名男子怀疑妻子与另一名男子发生不正当关系并疑似开房。便尾随至千峰南路将二人捅伤致死。
这一冲动,不知毁了几个家庭。可是遇到这种事有哪个男人能忍受得了呢?能忍受得了也就不算是男人了。
可是处理家丑的问题不是只有动刀这一条路,实在过不下去也就没必要强撑下去,离了就好了吗,现在好了,枉死城里又多了三个冤魂。
我们看看这个三个人的年龄,被绿这个39岁,妻子37岁,那名奸夫也37岁。在人生当中这是正是养儿养老的年纪,儿子在上学,老人在床上,这个家庭的顶梁柱就这样倒下去了,那这几个家庭怎么办呢?
通奸,在古代要受到严厉的处罚的。我们看先秦时期魏国李悝定的法制: 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而到了秦朝: 私通者处以极刑,人人得而诛之,可不告而杀,私刑也合法。到这里可以看出古代刑法对于奸夫淫妇绝不手软。
到了现在,虽然说通奸够不成什么大罪,可是这种伤风败俗的可耻行为破坏了别人的家庭。现在男人有点钱就想着找个年轻漂亮的小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而女人结婚后还花之妖娆,搔首弄姿,不守妇道,妖风甚行。这就会有一系列的化学反应。
虽说食色性也,但是身为人我们就要遵守人伦纲常,以不破坏别人的家庭为底线。建立在道德规范的基础上。
古人说: 好色而不淫。虽说男女工作中久了就会产生感情,但我们要把它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男人结过婚,女人成过家,那就要保持距离,不能你因你的一时喜欢而涉足了别人的家庭。
此时把你内心中的喜欢放在心里那一切都很美好,可是假如你怀着这满心的喜欢再往前一步,那可就变成了奸夫淫妇。像过街老鼠一样,身败名裂。所以说这都是因果关系,假如出了事,那你就为这件事的后果负全责,甚至可能搭进去自己的一条命。
话又说回来,男女之事,单靠自觉或是道德谴责是约束不了的,如果现在把通奸罪再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来解决,比如将奸夫处以宫刑的话,我相信这社会上的这股淫乱之风就会被吹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