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治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关键。”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华东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梅兵在接受采访时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对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提出明确要求。梅兵作为深耕教育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特别关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我们深刻感受到,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不仅需要法学院校的理论灌输,更离不开法治实践的浸润滋养。”梅兵说。
在调研中,梅兵了解到,过去一年,上海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通过体系化部署、特色化打造、项目化推进,在学术交流、实践教学、互聘互派等10个方面与法学院校深度合作,有力推动法学教育与法治实务深度融合。
梅兵表示,希望司法实务部门与法学院校携起手来,积极承担起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任,通过系统强化专业训练、实践锻炼、一线历练,构建涉外法治人才“蓄水池”,进一步发挥高水平涉外法治人才的辐射引领作用,努力在以涉外审判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司法作为、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5版
记者:万紫千 张巧雨
责任编辑:王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