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中国足协在发布的第二十一期裁判评议报告时,分析了三例有争议的判罚,其中有一例是关于中甲的一场比赛,即第22轮苏州东吴主场对阵南京城市的比赛,这场比赛在进行到接近第6分钟时出现了一个争议的镜头。
南京城市队的杰弗森右侧下底传中,被苏州东吴的球员用脚挡回,球飞向了苏州东吴10号张凌峰,张凌峰有个故意伸出右手阻挡球的动作,南京城市的杰弗森把球回传给队友后,有个看向边裁的动作,但是边裁毫无反应,因为现场没有VAR,这个球也没有被查看的机会,就这么过去了,当时苏州东吴是主场0-1落后南京城市的。
根据足协裁判评议组给出的分析和解读是:“苏州东吴10号手臂有从自然位置向非自然位置移动的动作,但现有视频无法看清或证明球与苏州东吴10号手臂是否接触,以及与身体或手臂接触过程是否构成手球犯规。在没有清晰视频证据的情况下,对裁判员临场做出的不是手球犯规的决定应予支持。”
这场比赛确实也没有VAR,也没有很好的角度去回看这个球,但是对这个球有两点质疑,第一是当时边裁的位置已经到位了,手没手球看不到?第二是球的飞行线路明显改变了,要不然球不会落在南京城市杰弗森的脚下。
如果这个球当时判罚点球,那么很有可能南京城市会在客场2-0领先苏州东吴,而这场比赛的最终的结果是苏州东吴主场2-1击败了南京城市。
没有VAR的比赛可以说是没有清晰的视频证据,看不清,无法回看是否手球了,这么解释就算它合理。但是辽宁铁人和大连英博的比赛倒是有VAR了,但是这个手球VAR不一样也没回看吗,最后给出个解释是VAR的角度受限,也是没有清晰的角度证明对方手球了。
所以这就更让人不明白了,没有VAR就是看不清楚,没有清晰的视频证据,有VAR就是视频角度受限,那么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看清楚呢?这真的是一个迷,难道说一场比赛是否能够公正判罚,都要看裁判眼神是否够好,运气是否够好?
中甲怎么说也是中国足球的二级联赛,也是职业联赛吧,但是今年中甲的很多场次很多判罚都显得非常不职业,球员水平需要提高,裁判的业务水平也需要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