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类,长得像鹰,不知道是不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吧!”3月12日,河北省公安厅海防管理总队秦皇岛支队大蒲河海防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当天12点半,大蒲河海防派出所接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在文荟街旁的草地上发现一只翅膀受伤的鸟类。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鸟类体长35厘米左右,翅膀处有明显伤痕,无法动弹,依据以往救助野生动物的经验,疑似一只受伤的红隼。为避免二次伤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并第一时间联系了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经工作人员确认,该鸟类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并将其带回进行后续救治。
大蒲河海防派出所民警将受伤红隼交由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救治。(图片由王星博提供)
据悉,红隼为小型猛禽,栖息地分布较广,已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二级。民警提醒,遇到受伤野生动物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救助,擅自捕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