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资料:天网相关报道;图片来源于网络,与文章内容无关,仅为配合写作效果,侵权删除;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1995年11月,在一段采访中,英国戴安娜曾说过:这段婚姻中有我们三个人,所以有点拥挤。
两个人的婚姻是美好的,三个人的婚姻是拥挤的,婚姻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第三个人的出现,他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爆炸,连带玩儿火者粉身碎骨。
两个人的婚姻是美好的,三个人的婚姻是拥挤的,婚姻最可怕的事情就是第三个人的出现,他就像一个定时炸弹,指不定什么时候爆炸,连带玩儿火者粉身碎骨。
今天案件的主人公小美,就是出轨被丈夫抓包后两人约定互不干涉私生活,就这样度过几年两人最终因为感情的破碎离婚,但却在两人要复婚之际,在鸭窝中离奇死亡。
小美,女,辽宁省阜新内蒙古自治县人,和丈夫育有一子,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却因为一次网聊改变了她的一生。
2003年小姐嫁给前夫冯某,两人的爱情虽不说轰轰烈烈,但也算平淡幸福,没有什么大的波折。
直到2012年,小美突然喜欢上了网络聊天,在网络上认识了许多网友。
也许是本来的生活过于平淡,而人是喜欢追求刺激的生物,而千奇百怪的网络世界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
网络上面有各种有趣的事物,有形形色色的人群,小美很快就沉溺其中,无法自拔,最终没有经受住网络世界的诱惑。
一开始,小美还只是和网友聊天,之后慢慢演变成了约见网友,最后在和网友搞暧昧出轨。
但是纸是包不住火的,小美在一次和网友见面中,被丈夫发现,两人的感情就此破裂。
也许是想弄清楚自己的妻子为何沉溺其中,也许妻子的出轨也只是一个导火索,冯某也渐渐开始了网络聊天,约见网友。
之后的夫妻二人各玩儿各,生活达到了一种诡异的平衡。
其实在小美爱上网络聊天前,就已经和现在的男朋友谢某相识了,一开始小美并没有告诉谢某自己已婚的事情。
事情败露是因为有一次小美拿另一部手机给丈夫打电话时被谢某发现,至此小美的骗局才被戳破。
本来谢某打算离开小美,但是小美并不舍得这个男朋友,况且当时正直自己和丈夫相约互不干涉不久,于是小美就开始和谢某周旋。
她不断地给谢某希望,并告诉他自己和丈夫都是各玩各的,而且答应他两年后自己会和现在的丈夫离婚,让他等自己两年。
她不断地给谢某希望,并告诉他自己和丈夫都是各玩各的,而且答应他两年后自己会和现在的丈夫离婚,让他等自己两年。
本来谢某就对小美产生了真感情,况且他本身已经三十多岁,因为家里穷给自己的婚姻耽误到现在,考虑到自己年龄大耽误不起了,而且自己对小美也是真心的,于是谢某就答应了下来。
小美这边就算是有孩子的纽带,但是她和丈夫的婚姻终究还是名存实亡,表面婚姻终究维系不了多久,两人最终于2014年离了婚。
离婚后最高兴的莫过于谢某,他以为小美会履行自己的承诺和他结婚,这样他就可以和喜欢的人结婚并且拥有一个完整的家了。
可出轨之人的话能信吗,当然是不能,事情终究是发生了变故。
在小美和前夫离婚二十多天后,前夫竟然向小美提出复婚,两人在离婚的冲动过后终究还是考虑到了孩子,于是在两人的协调之下决定继续这名存实亡的婚姻。
于是,谢某就成了这段荒唐婚姻的牺牲品。
起初,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多次上门找到小美,最后全是无功而返,在耐心背一次又一次消磨之后,谢某便起了杀心。
起初,在得知这件事之后多次上门找到小美,最后全是无功而返,在耐心背一次又一次消磨之后,谢某便起了杀心。
2014年4月24日,深夜,他来到小美家窗外用手机灯光将小美晃醒,此时的小美对谢某没有防备之心,为了防止家里人发现便将谢某拉至大门口。
此时谢某给了小美最后一次机会,询问她是否愿意和自己结婚,得到的答案自然是否定。
于是,谢某一怒之下抄起院中的铁棍向小美头部砸去、连砸数下,直到小美没了气息才停手。
等确定小美无生命体征后,谢某又将小美的尸体拖行至院中鸭窝后进行抛尸,一切完成后谢某便扬长而去。
等到第二天凌晨,小美家人发现其死于家中鸭窝,立即报警,警方经过各路排查,最终确定凶手为谢某,在谢某还未来得及逃跑时便将其在抓捕归案。
至此,一场风流债引发的血案落下帷幕,而最讽刺的是死者被害当晚,想要和她复婚的丈夫正在市里和一名女网友开房。
至此,一场风流债引发的血案落下帷幕,而最讽刺的是死者被害当晚,想要和她复婚的丈夫正在市里和一名女网友开房。
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情节较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同时谢某移动实体的行为属于抛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抛尸是依据实际情况定罪,具体如下:
1、帮助抛尸的,涉嫌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据实际情况不同,涉嫌的罪名可能会有争议,因此也会有可能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3、抛尸属于毁灭证据,是妨碍司法的行为;
4、如已认定过失杀人,抛尸情形在判刑时作为定罪量刑的情节;
5、如果抛尸是为他人的犯罪行为毁灭证据的就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经笔者查询资料,并未找到其相关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