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公路管理局工勤岗工作人员彭凯因政纪问责处理引发争议

陆俊 2024-06-26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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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公路管理局工勤岗工作人员彭凯因政纪问责处理引发争议

近日,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蔡甸区公路管理局工勤岗工作人员彭凯面临政纪问责处理,此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和争议。彭凯表示自1990年开始一直在蔡甸区公路管理局旗下的路桥公司工作,身份一直是普通职员而非党员或干部。尽管他在2011年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2018年的政纪问责却让他感到困惑和质疑。以下为记者与当事人彭凯的对话:

记者:您好,我想就您最近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遭受政纪问责处理一事进行采访。请问您对此事有何看法?

彭凯:您好,我是彭凯。首先,我要感谢您对这个事件的关注。对于我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受到政纪问责处理的事情,我确实感到不满和质疑。作为一名普通工人,我一直以来都是以群众的身份工作,从未是干部或党员。2011年的违法行为,我接受了当时法律和单位的处罚,我认为应该就此了结。然而,2018年却再次被政纪问责处理,并被降低岗位两级,我觉得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记者:可以详细说明一下吗?

彭凯:我是1990年加入蔡甸区公路管理局下属路桥公司的,原来定位是工勤三级,现在定位是工勤五级,并且我的身份一直都是群众,既不是党员,也是不干部。我2011年7月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被武汉市蔡甸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伍佰元的处罚,不仅如此,当时蔡甸区公路管理局也给予彭凯严历批评教育及经济处罚六百元,对于这件事我已经认识到了我犯的错误。但是在2018年的时候,蔡甸区纪委和蔡甸区公安分局根据省委巡视组工作要求,联合对全区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发现我2011年存在违法行为尚未进行政纪问责处理,为此,2018年11月交通运输局又给予我降低岗位两级的处分。对于此次处罚,我十分不理解。

记者:您提到您感到不满和质疑,具体是哪些方面让您感到不公平呢?

彭凯:我觉得不公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一直是以群众身份工作,却要承担类似干部的责任和处罚,这让我感到不公平。二是2018年的政纪问责处理中,使用了追溯性的方式,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不符合法治原则,缺乏公正性和合理性,让我产生了质疑和不满之情。

记者:您可以具体说一下吗?

彭凯:我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1年7月,而《事业单位处分暂行条例》法规颁布实施日期确是在2012年,在我违法行为之后,但是却让我承担之后的法律法规,这是我不能接受的。另外,人事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法规颁布实施日期确是在2014年,也是发生在我违法行为之后,更令人气愤的是,人事科出具的身份证明上的日期和处分决定上的日期竟然都是在同一天,我认为这是人事部工作的失职。

记者:谢谢您分享您的看法。您对未来的处理态度是怎样的呢?

彭凯: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新审视这件事情,尊重事实,遵守法治原则,保障我的合法权益。我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但同时也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我相信正义会得以伸张,谢谢。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社会对政纪问责处理公平性和合理性的广泛讨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公正、透明地处理此事,维护法治和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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