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2月12日,来自经济观察报的消息,备受关注的李铁案将于13日在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公开宣判。据悉,此前在今年3月的法庭的一审开庭审理中,李铁虽表示“认罪悔罪”,但未做“认罪认罚”。这也是李铁一审拖了9个月,仍未宣判的重要原因。
所谓“认罪认罚”,简言之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于检方指控其犯罪的事实没有异议,且同意检方给予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言下之意,李铁一审时并不认可自己的判决,他在寻求“轻判”的可能。他或许想“咬出”(检举揭发)一些人来给自己减刑,但显然他的行为,又不属于主动坦白从宽。
今年3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李铁受贿、行贿、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李铁5项涉案近1.2亿元人民币。
而根据两位知名律师秦明和胡寒冰的分析,李铁尽管面临数罪并罚,尤其是受贿罪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但考虑到他认罪认罚的态度,以及退赃的情况,李铁大概率会被判无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或者死缓。
判了二十年,是不是有点判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