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外卖小哥上厕所晕倒猝死,关键保险公司还不愿意赔偿,无奈外卖小哥的老母亲只能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事引发网友们热议,纷纷吐槽这保险公司真是收钱的时候贼积极了,人家出险了,就想着拒绝。
事情的经过还得从 2023 年 8 月的一个晚上说起。那天晚上十点多,41 岁的众包外卖骑手小徐,被人发现晕倒在了上海松江区的一处公共厕所里。被紧急送往医院后,诊断结果是脑出血。大家都知道,脑出血可不是个小毛病,情况十分危急。小徐的家人赶到医院时,医生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说小徐大脑血管破裂,情况太严重,手术根本做不了,基本上没有生还的可能性了。
上海的大医院都这么说了,那就是没有抢救的必要性了,直接定性死亡了。小徐的哥哥考虑到家乡的风俗习惯,人死最好死在家里,相信不少地方都有这么风俗。也是为了能让小徐在最后的时刻和家人团聚,决定连夜把小徐带回老家。可谁能想到,在回家的途中,小徐还是不幸离世了。
小徐的家人后来了解到,小徐生前投保了 “众包骑手意外险”,其中猝死赔偿金有 60 万元。在遭遇这样的变故后,家人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希望能得到这笔赔偿,也算是对这个破碎家庭的一点慰藉吧。可没想到,保险公司却拒绝了他们的理赔申请。这可把小徐的家人急坏了,为啥不给赔啊!
原来根据保单的约定,猝死保险金的理赔条件是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身体急性症状发生后即刻或 48 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认为,小徐突发疾病的时候已经结束了工作,不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而且小徐在未经充分治疗的情况下,就被家属接出了医院,在送回老家的途中死亡,也不满足 “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理赔条件。
这话说的真搞笑啊,人家晚上十点还在送外卖,上了个厕所就判定人家结束工作了吗?还有未经充分治疗的情况下,就被家属接出医院,人家医院都下了死亡通知书了,救不了是救不了,都没有抢救的必要了。怎么就不符合理赔条件呢?
小徐的家人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小徐是在送完外卖去洗手间的过程中突发疾病的,应该还是处于持续工作状态。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小徐年迈的母亲只能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院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也是相当仔细。法官先是查看了小徐的历史接单记录,发现他一天当中经常出现多次开工、收工的情况。也就是说,小徐这种众包骑手的工作模式很灵活,不能单纯地以某一次显示的收工状态,就认定他已经结束了当天的工作。从他日常的工作时间分布来看,一般都是从早上十点多,一直工作到次日凌晨一点钟。而这起事故发生在晚上十点多,从这个时间点来判断,小徐大概率还是处于工作状态的。
保险公司以小徐昏迷的地点是厕所为由,认为他不在工作岗位上,这一点也被法院驳回了。毕竟大家都知道,外卖员的工作性质特殊,他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在送单途中去个厕所,这完全是符合生活常理的事儿啊,不能因为这个就不算在工作岗位上。这话说得要是加班猝死公司厕所那也不算工作岗位吗?保险公司真是搞笑啊!
关于是否符合 “经抢救无效死亡” 的理赔条件,法院还专门和医院进行了确认。在得知小徐当时确实基本没有生还可能性后,法院认为,小徐的家属把他带离医院返回家中,和母亲进行临终告别,这是符合家属和患者精神需求的做法。保险公司不能就因为这个原因,轻易地剥夺家属理赔的权利。
基于这些考虑,上海松江法院一审判决,由保险公司偿付小徐母亲保险金 60 万元。可保险公司对这个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了上诉。好在最终上海金融法院二审以调解结案,约定由保险公司赔付 50 万元。其实不调解是可以拿到60万的,调解是为了让案件让家属快点拿到钱跟结束案件。
可见外卖小哥这个群体真的很不容易啊!早上10点起床送外卖,然后送到凌晨一点多才下班。他们为了多赚点钱,风里来雨里去,每天工作的时间都很长,像小徐这样经常工作到凌晨的不在少数。请大家善待外卖小哥,不要催他们,有一天我们也会老去,没有价值,也有可能会送外卖谋生或者靠外卖过渡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