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夏文娟)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这是人人知晓的交通常识,可仍有一些“任性”的人,不顾红灯指示肆意穿行,不仅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更是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近日,孙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汤山街道奥特莱斯路某路口时,遇前方信号灯为红灯,孙某没有丝毫减速闯灯而行,不料与正常直行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所幸当时小轿车刚起步、车速较慢,孙某身体并无大擦,只是轻微擦伤。经交警判定,孙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小轿车车主无责任。
交警提醒:意外无法预测,但是不遵法守规,意外发生的概率必然大增,守法守规则能大大降低发生事故的可能。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珍惜生命,学会正确骑行电动自行车,减少事故发生。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