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24年5月的一个早晨,上海人周某在十字路口闯红灯,恰好撞上了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驾驶员。
周某这一个动作,就把电动车驾驶员推到了旁边车道上行驶的小轿车车底。
小轿车来不及刹车,造成了电动车驾驶员被碾压死亡。
肇事人周某当即撒腿就跑了,事后为自己辩解称:
是电动车驾驶员冲自己过来的,当时撞倒驾驶员后,我很害怕就走了。
实际上,从监控视频中明显看到,电动车是正常行驶状态,周某想闯红灯过马路。
这就是“倒打一耙”的典型案例。
现在,这个案子判了,肇事人周某被定性为交通肇事后逃逸,但是他事后有自首的情节,最终只判了2年半!
另外,去世的电动车驾驶员被判定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小轿车司机无罪,没有判刑。
这件事引起了网友热议,有的网友说:一条人命就判了两年半,罚的轻!
还有网友由此案件想到了河北骑行男孩摔倒遭车辆碾压致死案件,河北这个司机已经被逮捕,最终的判定结果如何,还是个未知数。
为什么河北被刑拘
难得看到一次让人心情舒畅的判罚。
合情合理合法
这才是正确公正的判决,希望河北借鉴
很有示范意义,这下那些骑自行车的,该疯了
[得瑟]交通法中有一条兜底原则叫未观察路况保证安全驾驶,这条只有一种情况不适用,就是情况突然发生来不及反应。比如对方闯红灯你把他撞了,如果现场视野开阔,你仔细观察能看到,那就会套这一条给你丢个次责,如果你左边有视线遮挡(树木或其他车),你的视线看不到闯红灯的过来,确实是反应不及时,这种才会无责。
河北是在没有允许通行的道路上,不适用交通法
这一点给上海点赞
合理合情合法!河北哪个真该好好反省下自己的结论
违法行为成本太低了,闯红灯第一次抓到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200,第三次罚款300,依次类推,不上限,不管行人电瓶车都这样处罚,看看能不能杜绝?就是因为交警对它们太仁慈了,造成它们恣无忌惮违法
谁死谁有理😡
骑行也是一个产业,如果资本出手,那么司机在劫难逃!哎!
不是无罪的问题,这得赔偿轿车司机吧,精神受影响,车辆折旧
被人害死还判了个次要责任,愿你回来复仇。
碰瓷,把别人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