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又一煤矿发生安全事故!

运筹帷幄听风声 2024-12-05 16:20:44

《原标题》舆情情报网 丨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又一煤矿发生安全事故!6月5日,未建立健全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被罚4.6万元!

转自:悦文天下 hot新信息 2024年09月24日 09:39 北京 4人反馈

标题有误导性

企业有点啥事您就给我说一声

反正我也解决不了...

安全领域新媒体知名品牌

矿业·冶金·钢铁·电力·化工·石油·铁路·建筑

舆论监督的认识误区:

  1.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对立的

  2.舆论监督是为了“攻击”“抹黑”

  3.只有新闻媒体才能搞舆论监督

所以,

  关于安全生产举报

  让子弹先飞一会儿

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指标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严厉打击包裹传感器煤矿安全生产 重点县 重点企业 重点督导如:生产安全系统不可靠、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落实、各种弄虚作假等非法违法行为

媒评

原标题:【煤矿事故警示信息】

,时长01:35  山西省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兴银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历届法定代表人

  2024年06月14日——崔光雄

  2020年09月04日——郭兴盛

  2016年06月22日——尚小平

  ——郭兴银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木家庄煤矿

  历届法定代表人

2024年07月12日——裴守智(5·25事故变更法人)

  2022年06月28日——郭亮

  2021年09月26日——郭恒前

  2021年03月11日——耿德金

  2020年10月27日——裴守智

  2019年01月14日——郭兴盛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沟煤矿

  历届法定代表人

2021年03月09日——王安伟

  2018年02月02日——王治文

  2017年01月13日——武开生

  2015年08月21日——左润林

  ——王思英

山西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沟煤矿法定代表人:王安伟处罚决定日期:2024-06-05  决定书文号:(晋中)煤安罚﹝2024﹞煤队2-03号处罚情况:罚款4.6万元违法事实:1.《温家沟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未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2.2024年4月14日白班,矿井在090605运输顺槽进行探放水钻孔验收时,查人员定位轨迹显示安全监察专员张林俊未在现场。

  2024年9月20日,晋中市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温家沟煤矿井下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4年5月25日,晋中市平遥县兴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木家庄煤矿井下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人遇难、2人受伤。

除了今年事故外,往年还有事故!

"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原文可不是这意思!

意思就是说,在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想要承认,自己是雪崩的罪魁祸首,但如果没有雪花,何来雪崩呢?

①、雪崩时 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责任。(原文直译)②、雪崩时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流行翻译)能不能体会出来,前者描述了一个事实,而后者则是一种道德审判。试想一下,雪花是随机飘落的,它们无法把控自己的命运,从这个意义来讲,它们是无辜的,但正是累积在了那条滑坡上,最后被势能裹挟,被迫成为了雪崩的一部分。而“雪崩时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直接掐灭了读者对源头的思考,把雪崩的责任平均摊到每一片雪花的头上。这就好像出事后,让所有人来背锅,而不去思考那个源头。不过,存在即合理。既然“雪崩时 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句话能成为网络金句,也一定触发了人们的情感共鸣。

所以,

矿难瞒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决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反腐倡廉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搭台“倡“廉反腐没有观众席!

人人都是参与者,每个人的参与都非常重要,鼓励群众举报!

毕竟,出了事,还要多从源头思考,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而不是去清算每一片雪花的责任。

  今年7月份,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原二级巡视员义劲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晋中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  义劲中1963年11月生,山西左权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之后晋升二级巡视员。2021年9月22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公告,免去其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由此可见,矿山领域腐败触目惊心,矿山“塌方式”腐败,矿山领域反腐力度和节奏应该再次加大加深,再次掀起风暴。  这些事件再次揭示了矿山行业的腐败问题。矿山资源是国家重要资源,对于打击矿山行业的腐败问题,国家一直持续加大力度,每次的查处都是反腐斗争的又一次胜利。 

新闻舆论监督不应有地域分别

  本地媒体需要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和利益集团的支持才能赢得自身生存,经济利益促使媒体愿意同权力结成利益共同体,导致事发当地媒体对负面报道“自愿性”“集体失语”。

  指望依靠本地媒体来实现公民对政府强有力的民主监督在现阶段的中国可以说是天方夜谭。

奉劝各位不要迷失在荣耀和光环下

  在没有发明互联网之前,瞒报、漏报很容易得逞,因为信息的闭塞,以及举报的成本巨大,很多生命不明不白地被雪埋,就像他们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界。

  在这一点上,我们得感谢那个发明了互联网的美国人,自从互联网问世,人人成为自媒体“记者”,随手一拍便可成为“重大新闻”,让真相隐瞒的成本无限增大。有了互联网的世界,更能体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更加有利于“阳光执法”,让魑魅魍魉无所遁形。

  “一手遮天”  “保护伞”  谁为祸首《一直走在反腐的道路上》

现如今,这样触及灵魂的新闻几乎已绝迹矣

打破煤矿超能力生产和事故背后的“保护伞”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拭目以待吧!

如果发现身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动动手指就可快速举报↓↓↓举报方式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政府网站公布了2个矿山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分别是:010-64463182010-64463011

以案普法

迟报瞒报事故决不能容忍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

言而总之,总而言之:

“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能瞒多紧就瞒多紧。"“每年都有致人死亡的事故发生,瞒报是常事。"

  其实以上这些,还只是小编从大量网络报道中随手列出来的一些案例,谁也不知在这背后属地还有多少人因为煤炭而丧命。

......

鉴于此,全网全社会强烈的呼吁:

对上述矿企进行挂牌督办,并倒查20年,

公开征集瞒报事故的线索,将他们的前世今生统统曝光!

  对多次被举报的企业,将提高执法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或者相关责任人立即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坚持把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项作为消除事故隐患,遏制企业违法行为的重要抓手。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动态监测网民关于矿山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瞒报事故的举报线索,强化媒体监督作用发挥,拓宽社会力量参与矿山安全生产监察执法监督渠道

  瞒报事故,主要还是为了头上的帽子和口袋里的票子,抱着侥幸心理,万一没人举报呢,万一就这样瞒下去呢。

安全生产岂能撞大运!

  笔者认为,安全生产来不得半点疏忽,必须扎扎实实做到位,其重要性不能只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更不能撞大运,等到事故发生了再积极组织救援,啥都晚了。

  “……应急管理部门……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媒体监督是一个国家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媒体的报道能够反映出社会的真实情况,监督公共权力,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

  当下媒体监督的环境有多艰难,一稿出,四座起,全是来要求删稿的。有利诱,有威胁,有拿大局说事,有用感情打牌,唯独没人去想事实是什么?真相在哪里?有没有公平正义?如今想让一篇监督报道活下来,到底有多难,只有经历过才知道。

  舆论一直在批判谣言、谴责造谣者,其中有一个前提,就是谣言的确是谣言。

  但在一些特定领域,不排除“谣言”就是举报、就是真相的可能性。

  瞒报者指鹿为马,将真相斥为“谣言”,有其特殊而现实的发生机制。.

  网络谣言似乎成为了事故灾难的标配,矿难事故亦是如此,涉事企业为了封锁消息制造谣言。

  数不清的事故瞒报,倘若没有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质疑的追问,可能就此石沉大海,被永久尘封!

  这是一起由人为原因造成的事故,这是一起由腐败和黑幕导致的悲剧,这是一起由金钱和权力挑战的危机。

  这不仅仅是一家企业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城市的问题,更是一个行业的问题,一个社会的问题。

  以文化认同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实屏障

  在新时代文化实践中不断增进文化认同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害怕监督的,多半心里有鬼。

【安全生产事故】社会需要的是真相

  安全问题应该“家丑外扬"。但凡波及到安全方面的问题,一定要广为张扬,发生了任何一起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纪,都应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的原则处置。

  应急管理部也对此表示,“我们对待瞒报事故的态度是坚决的,举报一起、查处一起,查实一起、严惩一起。”

  然而,在一道道“高压线”面前,总有个别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存在侥幸心理,事故发生后“争取时间”将事故“大事化小”,企图逃避处罚。

  虽然事故了无痕迹,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真相最终还是会浮出水面。

  任何瞒报事故的调查报告均会显示,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经举报,查证属实。

  官方数据不公开,民间谣言才会有市场!

  现实生活中,一些原本很小的事件,就是因为相关部门用“捂、堵、瞒”的常规套路来解决,剥夺了群众的知情权最终酿成大的事件。

  那些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天天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说好的以“零容忍”态度呢?

  说好的从严从重查处瞒报事故呢?

  说好的对瞒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呢?

  政府失信已不再是个案,而是成了常态。

不论一无所知

还是知情不报

反正装聋作哑

企业忽视安全生产,致人伤亡,

不以此为教训,反而欲盖弥彰。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有贪必惩,有腐必究!

属地其它矿山等企业网络舆情瞒报事故信息就不一一列举了!

无法无天,草菅人命!揪心事故,无人负责!打伞破网,刻不容缓!网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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