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祁同伟真的能一个电话把程度调往省公安厅吗?

巍昂随心趣事 2024-10-06 14:36:50
早期在汉东的政坛风浪中,程度因一次行动差点酿成重大事故,这迫使李达康做出决定,剥夺了程度的公安局长职务,安排他转任信访局办公室主任。这一调动几乎预告了程度仕途的平淡收场。然而,程度人脉广泛,借助高小琴的桥梁,成功搭上了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的关系网。祁同伟视程度为可利用的棋子,仅需一通电话给赵东来,便将程度纳入自己的政治版图之中。 将程度从光明区的公安局长位置直接调至省公安厅,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随着前任主任的离职,程度顺理成章地晋升为主任,这一过程看似自然。然而,令人瞩目的是,程度的调动竟是祁同伟一通电话促成的,这不禁让观众感到惊讶,毕竟在常人理解中,官员调动应是复杂的过程。确实,这背后反映出的不凡之处在于祁同伟的身份——省公安厅厅长。虽然有人可能会指出,在一些机构中党委书记才是最高职务,但在公安系统,情况特殊,厅长往往握有实权,负责日常运作,这解释了为何祁同伟能如此轻易地安排人事。 在公安体系中,厅长作为行政首长,全面掌管省公安厅的行政管理工作,而党委书记则主要归属党的系统,担任党内领导角色。这意味着,实质上的权力掌握在厅长手中,祁同伟作为厅长,实际上管辖着公安厅的广泛事务,这涵盖了干部人事的重大决策权。具体来说,包括干部的选拔任命、工作考核、奖惩措施等关键环节,都处于厅长的管理范畴,体现了他在公安厅内部人事调动中的决定性作用。 因此,祁同伟仅凭一通电话就能调动程度至省公安厅,这并不稀奇,因为他握有特定的影响力。观众对此产生疑问,毕竟程度作为光明区公安局长,其人事任命权理论上归属市委常委。然而,关键在于公安机关遵循独特的双重领导制度。这意味着,除了受所在地区党委领导,还直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与管理。上级公安厅对下级干部的任免具有建议和影响能力。在这种制度下,虽然程度的人事最终决定权在市委常委,但祁同伟作为省公安厅厅长,对程度的职位变动确实拥有一定的建议和干预空间,这也解释了赵东来的不满和李达康倾向于平息此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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