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的四月,我的儿子杀害了怀孕的女友后,我妻子给了他五万元,并给他租了一辆车,让他畏罪潜逃。
可是在一周之后,警方利用所租车辆的定位系统,将我儿子成功抓获。
儿子被抓后,在看守所共羁押一年九个月,在这个过程中,我先后去看望他三十二次,但只有在他被执行死刑的那天,才和他相见了十五分钟。
我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一切,最初我觉得儿子犯罪勒死他的怀孕女友,属于激情犯罪,是他女友出言不逊,触动了他的怒气,才实施犯罪行为的。
然而,如今看来,儿子被执行死刑其实有很多的因素在里面,我觉得应该是以下几点导致了他的人生走上了悲剧:
第一、我辞别教师岗和妻子到浙江嘉兴创业,把年幼的儿子放在老家,让父母带,让儿子失去了安全感;
第二、后来,我事业有成,将儿子接到了浙江,平时和他交流不多,只关注他的学习成绩,如果达不到我的要求,会经常动打儿子,造成了我和儿子之间有了思想的隔阂,以至于后来,他勒死女友后,竟然和他妈一道瞒着我,从而失去了投案自首的最佳机会;
第三、儿子大学毕业后,我按照他的要求,送到朋友的公司实习,平时由于忙碌,我很少打电话跟踪孩子的情况,后来,他离开了朋友的公司,去KTV打工,并在那里交了女友,这也是造成悲剧的一个主要根源,如果当时我将儿子带在身边,让他熟悉业务,后果绝对不是这样;
第四、儿子被羁押在看守所后,没能找到真正的资深律师,从而贻误了最佳时机,如果当时尽快找到受害女方的家庭,及时给予对方进行经济补偿,女方家人开出谅解书,儿子也不会判处死刑。
儿子被执行死刑之后,当时我觉得万念俱灰,一个悲观的念头萦绕在我的心头——我的余生,也就这样了,一切,就随它去吧!
但世上没有后悔药可卖,儿子离去后,我和妻子相依为命,过去劳碌赚来的那么多钱,都化为虚空的虚空,所以在这里我很想说,如果你的孩子还没有参加工作,作为父母的,要对孩子多一些关心,尽可能地给他一些陪伴。
儿子离开后,我也曾恨过受害女孩的家庭,认为他们不知道好歹(我当时提出给他们一百万),但他们拒不同意,最终非要搞个鱼死网破。
但慢慢地,我换位思考之后,渐渐理解了女孩父母的做法。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孩子都不在了,再多的金钱又有什么用呢?因此,让杀人者得到应有的代价,成了他们唯一的想法。
儿子杀人,是不可饶恕的罪孽。
为了给儿子赎罪,后来我也通过自己的方式去资助被害女孩的家庭,并使他们的生活步入了正轨。
在别人的眼中,我儿子死,完全是罪有应得,因为他剥夺了一个如花少女的生命,但对生身父母而言,我和妻子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难言苦痛。
我今年也面临退休之年,尽管衣食无缺,但失去儿子的痛苦,却是用什么都无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