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那年用脚和我“过电”的女孩,如今成了我的表嫂

星洲聊趣事 2024-10-16 14:59:17

这是本人的亲身经历,部分情节虚构,请勿对号入座,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创作不易,拒绝抄袭,感谢阅读。

我是张小军,1976年出生在一个小山村,家里世代务农。生逢好时代,我们穷人家的孩子也有书读了。父母叮嘱我好好学习,将来像大伯家的大姐一样考上中专,有个“铁饭碗”。

八岁那年我上小学了,学校就在村西。开学那天,没有书包,我背着家里唯一的黑色格布兜子装着一支铅笔和一块橡皮来到了学校。学校的窗户没有玻璃,夏天还好,冬天就要学生从家里带塑料布把窗户订上,抵御呼啸的寒风。

教室四周都是泥巴墙,房顶有麻雀和燕子的巢,我们在上课,燕子和麻雀大胆的进进出出,有时还会从房顶掉下一条小蛇。我们就趴在高桌(四条腿,支着一块长条木板)坐在长板凳上学习,冬天要自己从家里带柴火生炉子。尽管学习条件艰苦,丝毫没有影响我们的学习热情。

所有的课程都是一个老师教,从语文,数学到音乐,美术,体育都是一个民办教师。甚至二年级的时候还是复式班,二年级和四年级在一个教室一个老师教。上半节课二年级自习,老师给四年级上课,下半节课四年级写作业,二年级上课。

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我就考了全班第一名,得了人生第一张奖状,并且免除下学期学费五块钱。83年的五块钱对于我们来说也算一笔巨款了,接下来的小学生活也是顺风顺水。88年小学毕业后,我考上了离家三十多里的国办中学,这可是方圆五十公里最好的学校。有初中和高中,全县这样规模的学校也只有县城有两所。所以这个学校,招的学生都是周围乡镇的尖子生。(那个时候初中分国中和镇中,能上国中的都是好学生,一般的只能去镇中。我上的国中更是国中里的老大。)

初中的学校虽然说是国中里的佼佼者,但是学校的条件和现在也是没法比的。

离家远的学生都是在学校住宿的。宿舍是三排房子,第一排是女生宿舍,第二排和第三排是男生宿舍,女生和男生各有一个旱厕,冬天还好,到了夏天,那味道,十几米外都刺鼻子,苍蝇到处飞,蛆虫满地爬。

床铺是木板子搭的大通铺,铺着稻草,有的还是上下层,一个屋子要住二三十人。因为宿舍离厕所很远,晚上解决小便的问题是每个宿舍发一个大水桶,我们叫它尿桶。一个屋子二三十人,到了早上,一个大水桶已经装的满满的,桶周围也是湿湿的。最奇葩的是,冬天还经常在尿桶边上发现粑粑,最后都得值日的同学倒尿桶处理粑粑。然后,到了晚上下晚自习回来后,不免一顿臭骂。

冬天生炉子也是值日生的事情,每周发的煤和柴都是定量的。负责发煤的是李干事,叫李井泉。从初一到高三的同学私下里都叫他“警犬”,当着面叫他李干事。他有两个女儿,小女儿也在我们学校,李干事给她起名叫李又双,大家就给她起了个绰号叫做“李三又”。因为这,李三又没少和她爸爸告我们的黑状。

一天夜里,大家睡的正香,突然,一个同学噌的坐了起来。一边用手摸着耳朵,一边大叫:“什么东西咬我!”大家被他叫声惊醒,纷纷坐了起来,一个同学点着蜡烛。这时,看见有一个老鼠从我们的被子上跳跃着,跑到了床下。再看这个同学,原来是我们班的“大作家”,(写的作文,比赛得过奖,登载在《中学生》杂志上,参加了杂志社组织的夏令营,吃过手扒羊肉,每天都有笔友给他来信,他的褥子下面全是信。)再看他的耳朵,被耗子咬的流了血。我们给他简单的擦了一下,耗子也打不到,只好继续睡觉一会儿,鼾声四起。不知道被咬的“大作家”还睡不睡的着。那个时候也不知道什么狂犬疫苗,什么破伤风,是不是那个时候人们都是天生免疫啊。

没找到类似的照片,那个大通铺,经历过的人,应该知道,比这个还要糟糕。

初二之前,我还一直是班里的前五名。到了初三之后,成绩直线下降,因为我后桌的一个女同学,她叫刘丽娜。她是本地的走读生,每天上完晚自习就回家了。本来我们一直没有交集,而且那个时候没有男女同学是同桌的,男女生几乎不说话。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坐在椅子上,无心的把左脚向椅子后方伸去,恰好碰到刘丽娜伸向前边的脚。

当时脸红心跳,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立刻把脚收回来,就这么静静的放着。刘丽娜也没有收回的意思,一会儿,她的脚还有节奏的抖了起来,颠着我的脚。我们都没有收回自己的脚,她继续抖着她的脚,我也享受着被颠的感觉。心里有一丝惊喜,一丝甜蜜,我是不是动了春心,有点喜欢她了。

第二天,我把脚再次伸到后边,再次碰到她的脚。她依然这么有节奏的抖着,我依然享受着被颠的感觉。真是奇怪,晚上,我在宿舍里胡思乱想。幻想着下晚自习送她回家,幻想着我们半路手牵着手。不过这只能停留在我在宿舍一个人的胡思乱想,我连主动和她说话的勇气都没有。

每天我们虽然还是用脚来“过电”联系,可是彼此从不多看一眼,像什么事都没有一样。一周后,刘丽娜主动出击了。刚刚数学考完试,她拿着卷子站在我的桌旁,来问我错题。她梳着高高的马尾辫,紧挨着我,我甚至能感受到她呼出的气体。淡淡的雪花膏的香味儿直冲脑海,我的心跳加速,也不知道给她讲了什么。讲完,我抬起头我们四目相对,她默默的看着我,脸蛋绯红,我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那天去,每次她经过我的身旁都会含情脉脉的看着我。

接下来的日子,我们依然用脚“过电”传情。我依然沉浸在自己的胡思乱想,惶惶不可终日。可是我终究还是没有勇气主动和她接触,刘丽娜也许感觉到自己的热情似火遇到了我这个木头旮瘩。不再找我问问题了,每次从我身边走过也不在看我了。我试着把脚伸向后边,寻找被颠的感觉,可是再也没有了回应。

我又开始了胡思乱想,她为什么不理我了呢?那段时间心思完全不在学习上,就这样成绩从前五名直降到班里倒数。眼看中考在即,可我干着急,成绩就是上不去。不出意外,中考后我落榜了,连高中也没考上。刘丽娜的成绩和我差不多。

就是这样的大桶用来做尿桶

中考后,我就回到了三十里之外的老家。回到镇中复读,准备来年再战,和刘丽娜也失去了联系。渐渐的就把这件事忘了,来年,我如愿考上了中专,四年后毕业留在省会工作。

工作后,结婚生子,刘丽娜早已忘到脑后,甚至不记得她这个名字。

一次,回来老家和老妈聊天。老妈说,“还记得你初中有个同学吗?叫刘丽娜,嫁给你大姨家你大哥了。”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那个曾经和我用脚“过电”的女生叫刘丽娜。

原来大姨家的大表哥生二胎了,老妈去随份子。和大姨聊起了我的近况,说出了我的名字。这时大表嫂惊讶的问:“张小军,是在四可镇国中上过学不?”

老妈:“是的,初中在那上的。”

刘丽娜:“我们还是同班同学呢。”

没想到当年和我用脚“过电”的女生,竟成了我的表嫂。

从此,逢年过节去看大姨的时候,我也顺便去大表哥家坐坐。大表哥和大表嫂刘丽娜热情的招待我。我们没有了上学时羞涩,也没有因为上学时的事情感到不好意思,因为那时我们不懂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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