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控录像还有目击者的证词来讲,袭击这位女律师的是个男的。那会儿,他偷偷摸摸地跟在那女子后头,明显是早就谋划好了的,可那女子一点儿都没发觉。
突然,那男的快步冲到跟前,拿着一把羊角榔头使劲朝那女的脑袋砸去。紧接着,那女的惨叫一声就倒下了。可那男的暴力谋杀还没停,依旧拿着榔头砸那女的。
大家都被那发疯的男子给吓呆了,还好,有个老叔反应快,急忙冲上去阻止。紧接着,一个外卖小哥和一名保安也跑了过去,他们一起把男子给制服了。
围观的那些群众们赶忙拨打了 110 和 120 呀,那个女子被送去医院抢救啦,并且那个男子也很快就被赶来的民警们给带走啦。
据警方的调查哈,这个女子呢姓娄,是当地六合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哟。那持械伤人的男子姓曹,是从河南来的嘞。他行凶的缘由呢,就是因为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呗。
曹某某在睿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贷款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原本觉得生活能慢慢走上正轨。可他万万没想到,这房子竟然是“烂尾楼”。曹某某既没拿到房子,还得继续承担巨额贷款呢。
于是呀,曹某某就决定把那个房地产商给告到法庭上去啦,心里想着能让房地产商给自己退款或者给些补偿呢。而娄某某呢,恰恰就是那个房地产商请来的律师哟。11 月 2 号那天呀,在娄某某的辩护之下,曹某某最后败诉啦。
曹某某问娄某某:“啥时候能还钱呀?”娄某某回应说:“这得等房地产公司破产之后才行呢。”
这个答案把曹某某刺激得够呛。当他走出法庭的那瞬间,曹某某绝望到了极点,他一想到那没到手的房子,又记起了那巨额的贷款,还有养活一家子几口人的压力,他最终撑不住了。
就这么着,曹某某瞅着走在前头的娄某某,把仇恨给转移到她身上啦,这就是整件事的起因和经过哟。在对未来感到绝望以及满腔愤怒的情况下,曹某某拿定了主意,从五金店拿起一把榔头,跟在娄某某后头走过好几条街,然后用榔头狠狠地朝那女子砸去。
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呀,我辛辛苦苦挣的钱,就这么被他们给骗走啦,法院也不帮我,我没办法只能自己动手啦。”这是曹某某被逮住后的话。据在现场的亲眼看到的人讲,“他(曹某某)被控制住的时候,一直在喊着‘我也不想活啦!’”
娄某某遭袭击后被送去医院抢救啦,现在还在 ICU 呢,伤得可严重啦。曹某某被警方给控制住啦,这会儿已经被刑事拘留啦,他涉嫌故意伤害罪呢。
这起事儿的出现,不光给娄某某跟曹某某的家带来了特大的伤害,还给社会和法律界带来了深刻的影响以及反思。
好多网友都对曹某某表示同情呢。他们觉得娄某某身为律师,得有职业道德呀,不该给坑老百姓的房地产商去辩护。
曹某某的行为确实挺暴力的,可他是被“烂尾楼”的事儿和法律的败诉给逼得发疯的,所以他的行为能理解。更有甚者,有人直接批评娄某某了,因为他们觉得律师得站在公平正义那一边,不能帮着坏人作恶,更不能只看钱。
另一方进行了反驳,说曹某某的暴力行为没法解决问题。娄某某是职业律师,给雇她的人辩护是很正常的事,曹某某不该把对开发商的仇恨转加到律师身上,也不能自己擅自动用私刑。
他们这么想的缘由呢,全世界都差不多:为了保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呀,还有防止出现那种硬逼着人招供以及冤枉好人错判案子之类的情况,犯罪嫌疑人是有权利聘请律师的。要是请不到律师,司法机关就会找来法律援助机构给他们辩护。
这么说的话,从这方面来讲,即便没有娄某某去给身为被告的开发商做辩护,也肯定会有别的律师来为开发商辩护的,娄某某不过就是在完成自己该做的事情罢了。
总的来说呢,这两种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哈。不过咱得留意呀,在这起很恶劣的事件里,责任最大的既不是娄某某,也不是曹某某,而是那些没良心的开发商。要是他们没搞出“烂尾楼”,没把老百姓的血汗钱给拿走,那这种事儿也就不会发生啦。
另外,银行确实存在一些失职的地方。在借贷方面,银行得加强审核、管理以及控制,尤其要把开发商的各种条件审查评估好,不能图省事就随随便便地批准贷款项目。
同时呢,政府得把这事儿给追究到底呀,在推出宏观政策进行管控的时候呢,也得尽量给那些受到伤害的群众们兜好底儿。
对于曹某某而言,他的行为是能够被理解的,不过那绝对是不能被原谅的,也绝不能去提倡。他所做的事情仅仅是借着暴力行为来释放自己的愤怒,并非是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且啊,在这起事儿里头,真正的幕后大 boss 开发商又一次藏起来啦,曹某某那极端的行为压根儿没伤到他们,反倒得让自己去蹲大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