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咸丰同治年间,太平天国运动席卷南粤,曾国藩在湖南招募乡勇,操练水军,欲与洪、杨决一死战。湖南府有个叫王友雄的年轻人,听闻消息,立马应募参军。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家中有一妻一子,儿子仅仅周岁。
王友雄从军后,妻子周氏含辛茹苦,凭借一双勤劳的手,抚养儿子王固长大成人。
周氏再勤劳家里也仅仅够两人糊口生活下去,王固自小没条件读书,他渐渐大了,周氏一门心思只顾着那一亩三分地而无暇照看和教导儿子,在不知不觉中王固每天与无赖子弟混在一起,养成满身恶习。
直到二十岁,王固终于不顾周氏阻挠,终于与狐朋狗友结伙为盗,驾着船只,出没于湘、沅之间,遇到孤身客人,便杀人取货。
周氏虽然知道王固所干的勾当,但却无力制止,只好听之任之,终日为儿子担忧,惶惶不知所以。
再说时间匆匆流逝,王友雄充军日久,幸运没倒在战场上,反而战功颇著,经历二十余年,升任都司官职。然而因大字不识一个,不能执笔写信,所以从未与家中通过音讯。
王友雄心里想到妻儿,便有了一个决定,没想到这个决定最终改变了他儿子的命运。
遇盗贼惊魂,抛河命大归家这一年,王友雄要到兰州赴任,想到离家已近三十年,不知妻子还在不在人间,也不知儿子长成什么样,决定回家探视一番,如果寻到妻儿,就把他们带到任上,过几天舒心日子。
主意打定,王友雄便打点行装,水陆兼程,往家乡而来。
这天,来到湖南境地,他雇了一条船,往家乡赶去。船上有四个水手,身手十分利落,将船撑得飞快。
到了晚上,船只泊在一个僻静处,友雄正在睡觉,忽听脚步声响,一个舟子进入舱内,手执钢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友雄虽久经战阵,但势薄力单,知道不是对手,只好跪下乞求饶他一条老命。
舟子们商议一下,决定赏他个全尸,将他手捆脚绑,抛到河里。
幸亏友雄身经百战,而且水性极好,身上还带有零钱,他憋着一口气,潜游到岸,来到一个镇上,换了一身衣服,一路打听着,摸到自己家中。
经历了差不多三十个春秋,周氏已满头白发,她怔怔地望着眼前的陌生人,怎么也不敢相认。
友雄讲了许多三十年前的往事,周氏才认出自己的丈夫,欢喜得眼泪都流出来了。赶紧叫他入屋歇息。
问儿子无限伤悲,行家法天降惊雷周氏很快就炒了两个小菜,温了一壶酒给丈夫,友雄狼吞虎咽吃了两大碗饭,才慢慢地喝起小酒,与妻子聊了起来。
周氏问友雄行李在哪里?友雄说,途中遇到了强盗,险些丢了性命。
周氏一听,眼圈一红,垂下头来。
友雄又问周氏怎么不见儿子?
周氏唯唯诺诺,被友雄问急了才告诉他:儿子结交许多无赖子弟,经常数日不归,在外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友雄听了,也黯然伤神。
夫妻正说话,邻居们都来了,他们听说友雄做了官,都来看望看望。
乡亲们谈得正热闹,忽见几个人扛着箱子进来,友雄一看,原来是自己的行李,正在惊愕,又见一个汉子从外面昂然而入,友雄更是吃惊不小,那不是先前拿钢刀架在他脖子上的那位强盗吗?
这时,周氏走过来,唤那汉子叫王固,快去拜他的父亲,那王固一时惊慌失措,神色十分不安,勉强拜过了,立刻躲在一旁。
友雄见此情景,已明白了一切,他辞退众位乡亲,拉着王固的手,安慰了一番,王固的心情才平静下来。
几天下来,一家三口就像平常人家一样过着日子,直到第七天,友雄将乡亲们召至祖祠,摆上酒筵,答谢三十年来乡亲们的情谊。
酒过数巡,他将王固召进祠堂,当众数落他一番罪行,亲手将他绑了,然后抽出刀来自要为乡里除害,众乡亲一见,连忙上前求情。
王固扑通一下跪倒在地,乞请父亲饶恕他的罪过。周氏却从厨房里拿出一把砍刀,走到王固身边,正当大家不知她是何用意时,她一把砍开王固的绳子,把王固护在身后,大喊自己无论如何是不会让任何人伤害自己的孩子的!
友雄苦口婆心地劝周氏,还说自己在外杀贼多年,遇到强盗,一个也不原谅,难道可以宽宥家中之贼吗?他今天一定要为社会除一害虫!
友雄狠心已决,任由周氏跪地苦苦相求,也不能左右半分。乡亲们看到此情此景都不由得流下眼泪。
王固见父亲如此绝情,他抄起地上的砍刀架在周氏的脖子上,并大声喊道他要一匹快马,如果不答应就与母亲同归于尽。
友雄吓得赶紧命人牵来一匹大马,王固架着周氏离开祠堂,走到马前把母亲一推,自己飞身上马,不理外面正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夺路就逃。
周氏瘫软在地,放声大哭,不能自已。
然而当王固走到一里开外时,只见一道闪电划破天空,一声巨响紧随其后,电闪雷鸣之间,王固躲闪不及被雷电劈中,当场毙了命!
写在最后:
"养不教,父之过",意思是仅仅是生养孩子而不好好教育是作为父亲的过错。文中的主角友雄戎马半生,回到家中发现儿子并没有堂堂正正做人,而是做了盗贼,并且作恶多端,人生尽毁,作为父亲的他虽痛心不已,却已无力回天,这是让人感到十分痛心的事情。
虽说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古代老百姓的日子着实令人无奈,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打工人为了赚钱养家糊口,只能把孩子留在家乡,而不能日日陪伴孩子、教育孩子,这是十分无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