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信善心会带来麻烦?去年4月,吴某某在羽毛球馆被一只流浪猫绊倒,导致十级伤残。初审法院判决投喂猫的肖某某全额赔偿24万,引发热议。善意是否该为意外买单?7月24日再审结果出炉,责任重新划分。究竟谁该为这场意外负责?
为善意买单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为善意买单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可是现在,善意行为是否应该成为责任的逃避,这个话题引发了很多人的讨论。
今年4月,一起离奇的法律纠纷事件终于有了的结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去年4月,吴某某去羽毛球馆打球时,不慎被一只流浪猫绊倒,最终导致了十级伤残。
当时发生的时候,这个消息在网上也是炸开了锅,大家都在讨论谁应该为此负责。
初审法院裁定由投喂猫的肖某某全额赔偿24万,这个结果也是引发网上热议。
大家都觉得为什么投喂猫的人要负全责呢,而且这也不能完全说是他的错,肖某某也是好心喂流浪猫才导致了这个事件的发生。
这件事情一直在网上发酵,大家都在讨论为什么会这样。
大家都知道,现在流浪动物问题严重,而导致流浪动物问题严重的根本原因还是人。
现在不少地方也在进行流浪动物的救助和领养活动,希望能够减少流浪动物数量,肖某某做的事情也是大家想要看到的。
但是为什么却是他成了被告呢,很多人对这个结果也是不满的。
有些人甚至觉得,这样子会让很多人望而生畏,不敢再进行善举了。
但是7月24日再审结果出来,法院重新分摊责任,球馆公司赔偿80%,肖某某赔偿20%。
对于这个结果大家又有什么看法呢?
责任划分作为一个体育场馆,尤其是羽毛球馆,本身就有着不少会脱链的可能性存在。
场地上可能会出现一些水渍、污渍、杂物等情况,如果管理不善,这些问题就很容易导致出现意外。
更何况羽毛球馆本身还需要经常开窗通风,流浪动物进入的可能性更是存在。
而一旦出现类似吴某某这样的情况,球馆公司也将承担很大的责任。
法院认为球馆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肖某某间接导致事故,因此分摊责任。
其实法院分摊责任是很正确的做法,因为吴某某的伤残并不完全是肖某某的原因造成的。
肖某某投喂猫导致流浪猫出没羽毛球馆也属实,但球馆公司对场地安全隐患的忽视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场馆方对于场地卫生安全等问题的管理必须要到位,这本身就是作为一个场馆公司应该做到的基本职责。
但肖某某作为投喂猫者,在行善过程中也必须注意不给他人造成不便或者危险。在他投喂后未对流浪猫进行控制放生而导致事故发生时,他也必须要为此承担相应责任。
这也充分说明了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大家每天出门都会在公共场所穿行,在外活动时安全第一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牢记的原则。
同时社会也需要更和谐,大家出门更安心,不希望因为善举而陷入麻烦。
合理分摊其实再审中分摊责任也是一个合理的结果。
虽然肖某某也确实有一定过错存在,并且也确实有可能直接导致了吴某某的伤残。
但是作为羽毛球馆公司,他们也有着重要的责任存在。
羽毛球馆本身就有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存在,在此之前他们应该对此类安全隐患有所准备,并采取一定措施加以防范。
并且事故发生后羽毛球馆公司也没有及时妥善处理伤者赔偿问题,直接导致了法律诉讼。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球馆公司在此类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更重。
再审最终分摊80%给球馆公司和20%给肖某某也是一个合理分配,并且也充分考虑到了双方的过错情况。
被猫绊倒,自己应该承担90%的责任吧?
如果在马路上跌倒致残是不是应该起诉公路局?
爱心人士请处理猫猫狗狗的粑粑和垃圾~你可别说没有啊
投喂流浪猫的就是自私自利者。
普法还是太差。民法里有: 动物致人受伤的,主人或饲养者有赔偿责任。你长期投喂就等于是饲养者了。
能被流浪猫绊倒的男人。也算精英了。投喂流浪猫子者太冤枉。
今后的所有场所小区物业都得清理流浪猫狗,更不能请那些长期以投喂猫狗拍视频做私募众筹谋取利益的人员,损害场所小区的利益啦!
哈哈,前面不是辩解说猫不是他投喂的吗,这种调查,原来并不是流浪猫啊,就是他养的猫,宠物店的证词不知道打了多少人的脸!
被猫拌到要赔24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直接起诉地球引力太大,要全球所有人赔钱。
投喂流浪猫就是该赔。要么你领回去好好养,要么你就让它自生自灭
他要是摔倒把我投喂的流浪猫砸死了,是不是该赔我钱??
除了少数被丢弃的,其他大多数都是世代生活在城市各个角落的野猫,怎么就流浪了,怎么没人说流浪鸟、流浪黄鼠狼、流浪老鼠啊?人家在城市在角落按照自然法则生存,这才是城市的生态平衡,觉得可怜就收养,长期大量喂养就是让社会为自以为的善良买单,过量的野猫破坏了平衡,其实是作恶,等人家数量多了再去抓人家绝育也是作恶,大自然是会自动筛选的,用不着人类打着为它们好的幌子去一会儿提高生存率一会儿降低生育率,做了一大堆自我感动的事,先破坏平衡惹一堆麻烦,再花钱绝育找回平衡,最后一切回到原点,虽然给社会带来了点小麻烦,但是收获了自我感动,宠物医院也赚到了钱
小区里的流浪猫狗越来越多了,三楼的邻居在地下室门外放猫粮和水,真的一惊一乍的。
谁主张谁举证,拿出证据表明绊倒人的猫是投喂的那只,并拿出证据是因为被投喂才出现在那儿的!
24万,如果要我赔?我应该会拖他一起死[裂开],别问为什么因为我穷
…我好奇的是.它要是摔死能赔多少钱呢?
他找到一个人脉好的要价员为自己讨钱
复合弓呢,上复合弓
把流浪猫干掉[大笑]
不是恶意摔伤?
???????????????
体育运动,本身就纯在危险。他为什么不买保险?人身意外险
摔一下24万,这个有没有借机敲诈勒索的可能?羽毛球馆有没有买保险?有的话让保险公司和他过招,看看魔高一丈还是道高一尺
法官100%责任,没有提前制定好法律和告知大众,更没有保护好流浪猫,间接和直接导致事故,必须全责!
是猫伸腿绊倒他的,还是他踩到猫的,
转移焦点是不是?这回判决的争论点是在法院引入了危险源这个概念。闵行法院放大了危险源的定义,却又不能明确定义危险源,现在危险源认定完全法院说了算,他们随便解释法律,他们就是危险源。
被绊倒的人有什么后台
照这个案件,投喂者无猫之间是连带责任的。那如果这只猫被踩死了,投喂者会得到赔偿吗?
踩猫事实本身就是存疑的,实际上就是自己摔的。一个场子两边共四个人,看到踩到猫了,没看到猫进来?
讹天讹地讹空气,讹成功了就发家致富,讹失败了也没处罚,无本万利
祖宗留下仁义道德。我曾经也一身正气去仁义道德。发现一无所有了是我。满嘴仁义道德那些的指责我不努力。哈哈
现在导至流浪猫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喂了!
我出门被蚊子叮了几个苞,是找国土资源局索赔呢,还是找环保局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