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普洱市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都市时报 2024-07-29 11:30:19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

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24年7月26日,普洱市气象台发布《重要天气预报》,预计7月29日至8月1日普洱市将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过程累积雨量70~160毫米,局地250毫米以上。降雨期间伴有短时强降水、雷电、瞬时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根据《普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4年7月28日23:50分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根据“1262”短临强降雨预报和暴雨、水情、山洪、地质等预警信息研判高风险区域,点对点进行指挥调度。要及时“叫应”相关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到组到户到人,要运用好应急广播、微信、电话等载体,做到精准叫应。包保责任人在“叫醒”后要认真履职,果断决策,提前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防指要加强对街道建筑不稳固结构、高陡边坡、山洪沟口、切坡建房点、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查。水务部门要重点叫应水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山洪灾害隐患点等风险隐患部位的叫应调度。自然资源部门要叫应并督促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监测,强化群策群防,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降雨落区集中、含水量饱和地段的巡查监测和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强化涉险路段监测,强化对在建公路项目防汛责任人的叫应调度,督促在建基础交通项目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住建部门要落实施工单位、在建营地和行业下属单位的叫应责任,督促施工单位遇极端天气时,按规定停止危险作业,采取安全措施。文旅部门要及时叫应旅游景区,加强督促景区经营企业落实隐患巡查排查、组织游客转移避险等防汛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做好主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将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员,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防范各项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全力抓好“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8日

来源:普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冯颜

审核:钟玲

终审:彭德光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