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办退休之前,去区社保中心的养老科咨询过有关应缴年限的问题,柜员没有回答应缴年限的问题,说了一句领取失业金的那2年会计入缴费年限之内。这个政策有可能曾经使用过,不然柜员应该不敢这样说。
在退休手续的时候最关心的就是应缴年限的问题,领取2年的失业金,扣减1年的应缴年限,这个政策也已经在2021年7月以前失效,取代它的是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缴纳养老保险。
领取2年的失业金,扣减1年的应缴年限,有可能是代替领取2年的失业金计算缴费年限的1个政策。前几个月跟1个北京的网友也说过这个事情,他也是听社保部门的人说的。
区社保中心养老科的人都这样说,说明这个政策过去应该使用过,过期作废了有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
领取2年的失业金,扣减1年的应缴年限,写的明明白白,是应缴年限,照样用让人误认为是缴费年限,还要解释应缴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断缴年限,扣减的是应缴年限里面的断缴年限。
上面的这个42年看着像是职工,1992年10月开始缴费,2023年6月退休,应缴年限是32年,实际缴费是30年,真正应该缴费的时间是30年9个月,说明他曾经断缴过9个月。
上面这个是我的,1992年10月开始缴费,2023年退休,应缴年限应该是32年,实际应缴年限写的是30年,说明领取过4年的失业金,扣减了2年的应缴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