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色列“解体”了,中东地区就能实现和平了?

马娟爱聊文 2023-10-28 18:41:32

姑且不论阿以、巴以之间的是是非非,仅就生存而言,却有一个无法回避的客观现实,即只要以色列战败一次,也就意味着这个犹太国家的“解体”。所以,不解决这个问题,和平就是奢谈,“两国方案”就难以落实。换言之,即便是犹太人“搬离”中东,人们期待的中东和平也未必能够到来。因为阿以矛盾只是中东地区冲突的根源之一。

自本轮哈以战争爆发以来,“两国方案”这个“高大上”话题再次被国际社会提及。而之所以说这个话题“高大上”,是因为,不管是同情巴勒斯坦的国家,还是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几乎都以这个“方案”建立自己的话语体系,且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占据为了中东地区和平的“道德制高点”。

人们不禁纳闷:既然双方阵营都认为“两国方案”是解决巴以冲突的根本出路,那么,实行“两国方案”不就行了吗?显而易见,事情不是那么简单。因为其中有着两大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即土地的归属问题和以色列的生存问题。

之所以提及以色列的生存问题而未论及巴勒斯坦人的生存问题,道理很简单。因为,只要巴勒斯坦实质性建国,巴勒斯坦人的生存就不成问题,毕竟周边都是阿拉伯兄弟。

而犹太人面临的境况则与巴勒斯坦大相径庭,原因是在中东地区和阿拉伯世界中仍然有一些国家不接受以色列的存在,仍然把赶走犹太人作为最高目标。

比如说哈马斯,其政治纲领之一就是“赶走以色列”,而不是与以色列“共存”。所以,实现两国方案的前提之一就是阿拉伯和中东地区国家必须在以色列的“生存”问题上达成共识,然后才能解决土地的归属问题。而土地问题显然又与联合国181号决议以及几次中东战争有关联。

对于导致巴勒斯坦人无法实质性建国的问题,不管是舆论场还是国际社会,似乎都存在着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都是以色列和美国的错。因为在美国的支持下,以色列占领了“本属于”巴勒斯坦的领土。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阿拉伯国家当年错判了形势,导致巴勒斯坦错过了最佳建国时机。个人观点认为,这两种观点都有瑕疵,都在逻辑上有商榷之处。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通过了在“巴勒斯坦地区”分别建立“犹太人国家”和“阿拉伯人国家”的第181号决议。在该决议中,土地的分割比例是:犹太人为55%,大约1.5万平方公里。巴勒斯坦人是45%,大约1.15万平方公里。需要说明的是,在犹太人分到的土地中,大约有1.3万平方公里是沙漠地带。

在181号决议表决时,那时的联合国一共有57个国家。表决的结果是:33票赞成,13票反对,10票弃权,1票缺席。需要说明的是,当时的世界“新两霸”美国和苏联均投了赞成票。

而实质上,分治方案也是美苏在背后操作的。就像在第二次中东战争中美国和苏联共同支持埃及是为了让英法两个老殖民地国家交出对苏伊士运河的控制权类似,巴勒斯坦地区的分治方案也有削弱英国的影响力之意。

对于巴勒斯坦地区的分治方案,阿拉伯国家是反对的。所以,在投票时,当时的13个阿拉伯国家齐刷刷地投了反对票。这也就意味着它们拒绝联合国的“181号决议”,从而也为第一次中东战争的爆发埋下了“伏笔”。

犹太人接受了联合国的“181号”决议,并于1948年5月14建立了犹太人国家“以色列”。不过,以色列建国第二天,即1948年5月15日,埃及、约旦、叙利亚等阿拉伯国家组成的阿拉伯军团就打上门了,第一次中东战争爆发。

显而易见,阿拉伯国家选择了“武力解决”的方式。而对于阿拉伯国家为何会选择动武,而不是帮助巴勒斯坦人建国。很多评论都认为,那是因为阿拉伯国家对土地分割方案不满。不否认有这个原因,但显然还有更重要的因素,那就是基于历史恩怨和民族矛盾,阿拉伯不能接受犹太人在它们的地盘上建国。

直白地说,阿拉伯国家当时高估了自己的实力,错判了当时美苏两强竭力促成犹太人建国的国际环境,以为凭借自己的力量能够赶走犹太人。然而,事与愿违,它们不仅没能打垮以色列,反而导致自己的领土被以色列占领。

在1967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埃及的西奈半岛、约旦的约旦河两岸、叙利亚的戈兰高地被以色列占领,此外,以色列还从埃及手中夺取了加沙地带,从约旦手中夺下了约旦河西岸。也就是说,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并不是以色列从巴勒斯坦人手中直接“侵占”的。这也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在巴勒斯坦建国问题上,除了以色列外,阿拉伯国家有责任吗?

从1948年以色列建国到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爆发前的近20年时间里,以色列的土地并没有增加,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一直控制在埃及和约旦手中,但它们却并没有推动巴勒斯坦建国。它们其实是有私心的。比如,埃及就有建立一个“大阿拉伯国家”之意。所以,将巴勒斯坦建国问题的责任一股脑的推在以色列身上,显然也不够客观。

对于巴以冲突和犹太人与阿拉伯人的矛盾,经常能够在舆论场上看到一个论断:美国衰落和无能为力之时,就是以色列的“解体”之日。言外之意就是以色列终究会被赶走。直白地说,这个论断不够客观,而从国际博弈的逻辑上来说,同样值得商榷。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美国衰落并失去霸权地位了,那么,世界格局无外乎三种可能:一是替代美国的“新霸主”出现。二是世界两极分化,两大阵营形成冷战状态。三是形成人们现在常言的理想化“多极状态”。显而易见,不管是哪种格局,基于领导世界、基于争霸、基于互相制衡的需要,国际社会不可能让一个国家“被灭国”。所以,即便是没有美国的支持,以色列也不可能被赶出中东地区。

既然以色列在中东地区建国“木已成舟”,那么,要想实现和平,首先是要双方接受“共存”的事实,然后才能商谈土地问题,否则,“两国方案”就是奢谈,而且会沦为大国之间世界性博弈的“筹码”。

在舆论场上,总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没有以色列,中东地区就和平了。其实,不要忘了,中东地区还有沙特、伊朗、埃及和土耳其这四强“争霸”的地缘政治现实,还有逊尼派与什叶派之间的矛盾,以及库尔德人的建国诉求。

此外,两伊战争的惨烈程度绝不亚于五次中东战争,而萨达姆时期的伊拉克吞并科威特的行为,那可是没有丝毫阿拉伯兄弟之情的。所以,即便是以色列凭空“消失”了,中东地区也未必就一定会太平。直白地说,有利益争夺和政治延伸的地方,有大国博弈空间的地带,和平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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