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合理?村民有权提意见!

壮大美好的乡村 2025-01-07 14:59:05

在咱乡村一步步发展向前的路上,土地征收时不时就会冒出来,成了个躲不开的事儿。就说最近政讯通乡村振兴调研员小政收到后台咨询,有个村子碰上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闹争议的麻烦。村里的大伙一瞅,心里都犯嘀咕,觉着这补偿方案太不靠谱,光顾着自个儿方便,压根没咋考虑村民的利益,明摆着跟《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着干呢。

不过咱村民也不傻,知道法律给咱撑腰,麻溜地通过正规路子,递上了书面听证申请。嘿,还真管用,这事儿成功引起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注意,赶紧组织开了听证会。从这事儿就能看出来,咱作为被征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说话可是有分量的,咱的权益那必须重视起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必须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意见。如果多数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有义务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这啥意思?就是咱每个人都有权利站出来,对那些不合理的补偿方案问个为啥,让政府照章办事,给咱调整好。

实际操作的时候,这可不单单是走个法律过场,那是实实在在守护咱权益的 “盾牌”。咱要是发现问题,大胆提出异议,再参与听证,就能让补偿方案尽量公平、合理,省得因为信息不透明,稀里糊涂就吃了亏,权益受损失。这么做,既是为咱自个儿着想,把该得的拿到手,也是为咱乡村以后能一直稳稳当当发展出份力。

所以说啊,土地征收补偿这事儿,可不是政府单方面拍脑袋就能定的,得咱大家伙儿一起参与。咱作为乡村的一份子,眼睛可得睁大点儿,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出来,得仔细瞅瞅,要是发现里头有不合理的条款,千万别怂,大胆质疑。通过法律这条路维护自己的权益,既是对咱自个儿负责,也是为整个乡村发展添砖加瓦。

记住咯,咱的声音、咱的行动,都能推动补偿方案往更公正、更合理的方向走。关注我,往后咱一起为乡村的合法权益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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