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上午9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原乡村振兴党组书记、局长赵晓东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继续公开审理,这是继2024年12月三天庭审后的第二次公开开庭。
旁听席座无虚席,来自石嘴山、大武口区纪委、宁夏司法厅、银川律协和其他政府部门的50余名干部和家属旁听了案件审理,法庭还临时为家属增加了旁听座椅。旁听席上有两位来自某单位基层一线的两名保洁也“主动”申请旁听;还有一位不远万里从国外赶回来的朋友来旁听案件审理,可谓热闹空前!
在2024年12月的第一次庭审中,赵晓东赵晓东为自证清白,回应指控的受贿款1160万元,曾当庭发毒誓-----“我对天发誓,谁拿钱谁不得好死!”
第一天的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18:40分才宣布休庭,辩护异常激烈。两位辩护人王鹏和严文智律师围绕着调查人员的合法身份问题,在多起指控事实中,王鹏律师均指出宁夏自治区监委调用人员的程序违法问题,根据《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调查过程中,监察机关可以询问证人等人员。根据《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上级监察委员会可以依法统一调用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的监察人员办理监察事项。调用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而办案的专案组成员出现了杨淙皓、沙伟、魏国栋和黄彦顺四名来自不同单位的民警和还有荣坤一名检察官参与专案组的调查办理,并参与有关人员的讯问和询问。这些人员均非宁夏辖区的监察人员,参与办案明显存在程序违法情形,属于违法调用人员办案,其参与的讯问(询问)笔录属于非法证据,应该予以排除,不应该被采信。
下午的庭审中,出现了两处戏剧性笔录穿越情形:
有关一笔受贿刘宁的20万元的指控笔录中,出现了神奇的一幕,笔录记载时间显示,同一时间段内,刘夏居然在7号116和117不同的房间,参与讯问不同的人员,在不同的笔录中签字。被王鹏律师戏称,办案人员真是分身有术,摇身一变,来回穿梭,比西游记里的孙悟空还厉害。
在另一笔指控受贿18万的指控中,同一时间段居然形成了由曹彬和胡中峰所做的两份笔录,真是让人震惊。
赵晓东和辩护人王鹏律师还指出,有几份自书材料系调查人员故意倒签时间,案卷上还留下了倒签时间的铅笔书写标记,辩护人要求当庭展示有关痕迹,十分的荒唐和有意思。
审理到赵晓东收受金条的事实中,赵晓东表示其并没有收取某厅领导女婿的金条,其女婿虽然有购买金条的情形,但被赵晓东当场拒绝。在讲到有关金条的事情时,赵晓东生气的讲,这些事情我都如实告诉了办案人员,可他们非要编造我收取金条的事实,还非要我承认收取了很多茅台酒,这样才符合一个腐败厅级干部的形象,还要我承认有男女作风的问题,结果查来查去没有这些问题。
专案组副组长张旭生对此不满,恼羞成怒,对赵晓东大骂:一个厅级干部家里居然没有几十箱茅台酒。
赵晓东无奈的苦笑道:没有的事情非要给我编造,我向组织如实交代的事情,结果被他们一调查完全变味,全部变成指控我的犯罪,是不是非要凑够金条、茅台酒和美女,我的案件他们办的才算完美?!
辩护人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对金条上是否有赵晓东的指纹进行鉴定,合议庭并未准许被告人和辩护人的申请。
本以为严谨的办案程序,涉及被告人的自由和名誉,旁听一天,真是大开眼界,真如王鹏律师所讲,国家培养一个厅级干部,要花费多少代价,没想到被如此轻松拿下。只有良好的法治环境,才会保护每一位公民,包括今天在座的各位法官、公诉人和辩护人,当然也包括旁听席上所有的旁听人员,今天辩护人所争取的权利光芒,未来某一天一定会照耀到在座的每一位人员。
旁听案件审理,真是考验办案人员的法治水平和能力,也考研旁听人员的智商水平。
来源:旁听者律媒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