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楼,母亲残忍的将孩子拎到窗外,冷漠的婆婆,默默的看着。孩子拼了命的想回去,那双紧抓妈妈胳膊的小手,那双用尽全力向上蹬的小脚。
孩子每一个动作我们都能读懂,可离孩子最近,跟孩子理应最亲近的母亲和奶奶,却是造成这个情景的始作俑者。
事件回顾
可能有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的朋友,我简述一下事件。
4月1日,在重庆巴南区丽都锦城小区。早上7点左右,一名37岁的何姓女子,跟自己的婆婆爆发了很大的争吵。
很快争吵就演变成了暴力冲突,女子竟然将自己亲生孩子抱到窗外,想要将她抛至楼下!
在网传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三岁的孩子,已经有了强烈的求生意识。他不断用脚蹬玻璃试图爬回房内,双手紧紧地抓住妈妈的胳膊,但这一切都是徒劳,他被母亲死死摁在窗台外。
楼下众人不断高呼劝阻,却无法改变何某的决心。早在昨日事发之前,小区里频频有人投诉她高空抛物。为了安全起见,怕她砸下来的东西伤害他人,有人在楼下铺设了安全气囊。
随后女子将孩子抱回室内,用刀将婆婆砍伤后,跑到没有安全气囊的厨房窗口,将孩子从22楼狠狠扔下。然而,何某的残暴行为还没有停止。
她转身冲进房里,又准备扔大的那一个孩子。幸好被冲进来的警察和消防人员控制住,大孩子的命才没有被她残害。
现在知道的是:婆媳关系产生的矛盾,让这位妈妈失去理智,做出了可怕的行为。
痛心疾首的震惊
失去理智近乎疯癫的母亲,在将孩子拎出窗外的时候,婆婆竟然出奇的冷静,在一旁坐着,默默的看着,一丝担忧和想要阻止,或是试图将孩子抱回来的动作都没有。
这个对比太震撼了,我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描述,我们五千年的历史上,不知是否出现过如此匪夷所思的画面。
作为有情感、有伦理的现代人类,竟能将自己的亲生孩子置于如此境地,同时身为孩子的奶奶,却仿佛看热闹一样,无动于衷、处变不惊。
我是词穷了,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用最恶毒的语言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来描述这位“冷静”的孩子奶奶,让我看看这种千年不遇的场景,用那种词汇形容才算恰当。
而那位母亲,有人说她有神经病,但她一定知道这是自己的孩子,她的行为也自有法律制裁。
让我不解的是,跟婆婆产生矛盾,你为什么选择伤害自己年幼的孩子,是想借此伤害婆婆吗?那为什么不直接把婆婆扔下去?那不是更解气吗。
都有选择,孩子却没有
那位母亲,跟婆婆有矛盾,你可以选择搬出去,可以选择离婚,可以选择让婆婆离开。
那位婆婆,跟儿媳妇有矛盾,你也可以选择离开儿子家,可以选择不帮他们看孩子,可以选择去过自己的老年生活。
可孩子呢,才3岁,他不能选择母亲、不能选择奶奶、不能选择出生在哪个家庭。来到你们这个家,他甚至连生存的权利被你们剥夺了。
那两位所谓的妈妈和奶奶,你们究竟有多大的矛盾,互相有多么看不上对方,能吵到如此地步,事情能做到如此地步。
我只能尝试猜测你们之间的矛盾和博弈:
那位母亲,在你选择将孩子拎出窗外的时候,应该是绝望透顶了。你可能曾尝试过很多种威胁婆婆的做法,认为只有这种极端的做法才能吓唬到婆婆,让她妥协。
但令你没想到的是,恶毒的婆婆竟然在你将孩子拎出窗外的时刻,依然能够淡然、冷漠的看着,没有露出一丝惊慌。
你看穿了婆婆的心思:她认定你就是吓唬她而已,你不敢、也不会把孩子扔下去。于是你恼羞成怒,觉得自己被彻底看扁了,顿时失去理智,用刀将婆婆砍伤后,来到没有安全气垫的地方,把孩子扔了下去。
那位婆婆,你肯定是认为了儿媳不敢把孩子扔下去,吃准了她就是吓唬你,威胁你,想让你妥协。所以你淡定的看着,像看戏一样。
你始终不肯放下的所谓强势姿态,让儿媳产生了被轻视的感觉,是让儿媳做出疯狂举动的导火索,是导致孙子会被扔下楼的根本原因。
你虽然没有亲自动手,也不知道法律能不能对你进行惩罚,真不知道你内心会不会自责和悔恨。
我要是你,肯定没脸再活下去了。
依然有选择的机会
整个过程中,那位妈妈和婆婆,仍旧都有选择的机会。
妈妈看到威胁没用,知道了婆婆的铁石心肠,已经用刀砍了婆婆,气还没消吗,之后你可以选择下定决心离婚,离开,从此互不来往。此时还有必要伤害孩子吗?
而婆婆在儿媳做出如此出格行为时,难道感觉不到危险的气氛吗?为什么不选择退让一下,选择妥协一下,选择优先为孩子的安全考虑一下,哪怕是以防万一呢。
现在,你们都赢了,你们都证明了自己足够硬,足够强势、足够强大。
那位没有露面的丈夫和儿子,你是真的很失败。媳妇和母亲这样恶劣的婆媳关系,为什么不早点分开呢,就一定要让他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这样的生活很幸福吗?
断舍离一定要果断
生活中的有些人、有些关系,并不是一定要强行维持的。
同事、同学、朋友、亲戚、亲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脾气和秉性。我们常说不要太刻意去迎合他人,而失去了自己本性。同样,我们也不必把每个人都留在生活之中。
婆媳关系自古以来都是难题,虽然有相处很好的例子,但矛盾频发的例子也不在少数。婆媳原本就是两个陌生人,互不了解,却又都有彼此的生活方式和想法意愿。
婆婆如果不懂得放下姿态,亦或者有想要展现强势姿态的想法,矛盾一定产生。
媳妇如果不懂得牵就老人,亦或者言语行为有嫌弃婆婆的倾向,矛盾一定产生。
婆婆如果处处管着、事事参与,那矛盾一定少不了。
媳妇如果斤斤计较、我行我素,那矛盾也一定少不了。
断舍离,一定要果断。当我们明显地能感受到和某人相处不来的时候,没必要非要维持。断舍离或许很难,但当断不断,必受其乱,这是事件,不就是后果吗。
事件中的每个人都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唯独3岁的孩子,唯一没有选择权的人,却成为你们不愿选择断舍离,而共同选择的受害者和牺牲品。
真的是悲哀。
孩子,天堂没有疯狂的妈妈和冷漠的奶奶。
明天是清明节,愿你忘掉今生,下次投胎时一定擦净双眼,找个好人家。
我是个局外人,这样的悲剧都不知道说什么,婆媳还是不要一个屋檐下吧
不知全貌,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