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一生(41)五十六岁30为准备渡江直接行动,为给南京打击

代逍遥 2024-06-21 22:16:33
4月14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并告第二、第三野战军电:“昨(十三)日起谈判已至正式阶段,我方协定草案已交张治中代表团,并由双方代表团开了一次正式会议。 张治中等表示原则上接受我方草案,仅在个别问题上有意见。惟南京李、何、白、顾等是否能拒绝美蒋干涉(此种干涉现已加紧)愿意接受,则尚无把握。 我们现要李、何、于右任、居正、童冠贤等五人来北平共商。 如彼等不来,则由张治中派人回南京征求意见。 如南京根本拒绝不愿签字,则争取张治中代表团签字,然后由我军渡江,威迫南京批准。 如南京因受美蒋胁迫不敢批准,并逃往桂林,则将协定公布,号召一切国民党主和派分子(单南京立法院即有一百多个立法委员认为无论如何要和,并谓非共军渡江不能解决问题)拥护协定的执行。 万一连张治中也不敢签字,则其曲在彼,我方可将协定草案公布,争取人民及国民党中主和分子及爱国分子的同情,对我军南进,甚为有利。” 同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为着准备渡江的直接行动,为着给南京一个打击,促使他们接受我们的条件起见,请你们准备于卯哿(四月二十日)攻占从安庆至南通一线除安庆及两浦(浦口、浦镇)两点以外的一切你们所需要攻占的北岸(不是南岸)敌人据点及江心洲(包括扬中县)。 接电后请速即部署,以便于卯哿一举攻占。 而在卯哿以前则保持平静,一声不响。” 4月15日 五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一)和平谈判决以四月二十日(卯哿)为限期,本(十五)日即向南京代表团宣布,彼方是否签字,必须在该日以前决定态度,该日以后我军即须渡江。 (二)和平协定草案最后修正稿本(十五)日交付南京代表团,彼方明(十六)日派黄绍竑飞宁请示,南京是否愿意签字尚难预料,有可能拒绝签字。 (三)你们接到此电,请立即准备好,于二十日(卯哿)确实攻占除安庆、两浦以外的一切北岸及江心据点。勿误为要。” 本日,粟裕、张震电告中央军委:敌人正沿江加强工事,如二十日同时攻占桥头堡,包括扬中县,则二十军必需提前四天攻占永安州,才便于船只入江。 十八时,毛泽东又为中央军委起草复粟裕、张震并告总前委,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指出:“为着充分准备二十二日大举渡江,同意你们迅即攻占永安州,其他各北岸及江心据点亦可早日攻占,不必等到二十号。请总委通知谭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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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逍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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