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一生(41)五十六岁29原先准备战斗渡江即改变为和平渡江

代逍遥 2024-06-21 21:16:52
同日 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总前委并告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粟裕电:“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有进展,可能签订一个全面和平协定。 签字时间大约在卯删左右,如果此项协定签订成功,则原先准备的战斗渡江即改变为和平渡江,因此渡江时间势必推迟半个月或一个月。 关于江水情况如何,推迟渡江时间有何不利,望即告,以便决策。” 4月11日 五时,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复总前委并告粟裕、张震,刘伯承、张际春、李达电,指出:“依谈判情况,我军须决定推迟一星期渡江,即由十五日渡江推迟至二十二日渡江,此点请即下达命令。” 同日 关于攻击太原时间问题,为中共中央军委起草致徐向前、周士第、罗瑞卿并告彭德怀电,指出:“(一)我们和南京代表团的谈判已进行了十一天,颇有进展。如南京方面同意,可能于十五日或十六日签字,但破裂的可能仍然存在。 (二)请将攻击太原的时间推迟至二十二日。 那时,如能签订和平协定,则太原即可用和平方法解决;如和谈破裂或签订后反悔不执行,则用战斗方法解决,对我亦无多大损失。” 4月13日 晨,关于国共代表团和平谈判进入正式阶段问题,函告周恩来:“今日下午双方代表团应举行一次正式会议。 在此会议上,宣布从今(十三)日起,结束非正式谈判阶段,进入正式谈判阶段,其时间为十三日至十七日,共五天。 在此会议上,大略解释协定草案的要点,并征求他们的意见。” “另向张治中表示,四月十七日必须决定问题。十八日以后,不论谈判成败,人民解放军必须渡江。 他们派回南京的人,十四日上午去,十五日下午必须回来。 南京四要员(李、于、居、童,不要张群)如愿来平,十五日至迟十六日必须到达,十七日必须举行签字式。” “应争取南京代表团六人都同意签字。如果李、何、白不愿签字,只要他们自己愿签,亦可签字。 签字后他们不能回去,叫他们全体留平。 如他们因南京不同意签字而不敢签,并有些人要回去,则必须争取张、邵、章三代表及四个顾问留在北平。” “今天晚上应举行各党派代表人物(十人)的会议一次”。 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本日晨周恩来即将《国内和平协定草案》提交国民党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张治中,并通知当晚九时开始正式会谈。 同日 为新华社写国共和谈进入正式谈判阶段的新闻稿,宣布:“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就八项基础的和平条件举行的谈判,已达十二天。 在此十二天中,双方就各项问题非正式地交换意见。从本日起,进入正式谈判阶段。” 晚上,国共和谈代表团在中南海勤政殿举行第一次正式会议。 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周恩来作《国内和平协定草案》的说明,并表明了对这个草案所持的原则;国民党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张治中表示愿意就中共所提草案再加研究,并将提出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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