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法,不处罚
为给广大群众创造和谐节日出行环境,“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4日),邓州交警将对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情形的,在给予警告纠正后,不罚款、不记分、不扣车:
一、对春节期间,发生轻微交通违法的,以教育警告为主,不予处罚;
二、对来到邓州景区旅游的外地车辆,在不影响安全和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在周边道路违停、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三、对因不熟悉路况驶入公交车道、单行道或禁行区域的外地车辆,不予处罚;
四、对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经核实确有有效证件的,不予处罚;
五、对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的,固定相关证据后,适用简易程序认定,不予扣车。
(源自丨平安邓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