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完美犯罪—亲口承认杀人却被无罪释放

大圣神秘局 2024-06-13 22:07:06

01

什么是完美犯罪?

是根本查不出是你,还是明知凶手是你,却定不了你的罪?

这个男子因涉嫌杀害女友,先后两次被广州中院判处死刑。

但蹲了7年后又被广东高院改判无罪释放。

那么,这到底是一起冤假错案害得他白蹲2435天,还是一起真正的完美犯罪?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02

时间回到2009年,陈灼浩刚大学毕业。

他打算留在广州打拼,然而工作还没找到,和自己相恋三年的女友小陆却出事了。

2009年1月13日晚,二人还在一起,殊不知,这竟成了二人最后一面。

那晚,小陆和往常一样来到陈灼浩的出租屋。

当时陈灼浩家中还有刚来广州暂住此处的陈灼浩的同学杨帆。

三人吃过晚饭后,陈灼浩在厨房洗碗,杨帆和小陆在客厅玩游戏。

到10点时,小陆提出要洗澡,但不巧陈灼浩家的热水器坏了,洗不了。

小陆不高兴之下提出要回家,也就是小陆自己的出租屋。

见状,陈灼浩便追了上去,护送小陆回去。

然而,两天后,噩浩传来。

由于小陆的父亲一直联系不上小陆,便来向陈灼浩要人。

1月15日下午3点,陈灼浩和杨帆一起来到小陆的出租屋。

眼见敲门无人应答,陈灼浩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

突然眼见小陆侧卧在床上,怀里抱着玩偶,但一动不动。

怀着忐忑的心,陈灼浩伸出了颤抖的手。

果然,小陆已经没了呼吸。

甚至陈灼浩还闻到了一丝丝臭味,惊慌之下,陈灼浩立马报了警。

经尸检,小陆是被人捂住口鼻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

03

案发地位于广州市郊的一个村子中,人员成分复杂。

小陆的房间很小,只有六七平方。

随后经警方勘验,小陆没有收到侵犯,财物也没有丢失。

案发现场门窗完好,没有强行进入的痕迹。

面对女友的蹊跷离世,陈灼浩十分后悔。

若不是自己和杨帆两天来一直在打游戏而疏忽了小陆,或许小陆就不会死了。

他和小陆的父母一样痛不欲生,希望警方能尽快将凶手绳之以法。

殊不知最后被铐上手铐的竟是自己。

04

2009年2月24日一早,警方便将陈灼浩和杨帆带回了派出所。

杨帆仅仅被关押一段时间后就放走了,而陈灼浩则一关就是6年,因为他涉嫌杀害女友小陆。

2012年1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灼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因为在案发现场没有监控,而现场门窗完好。

陈灼浩成为了小陆生前最后接触的人,且警方在陈灼浩家中找到了小陆的手机、挎包、银行卡等物品。

而在审讯中,陈灼浩也承认杀人。

在笔录中交代他于1月13日送小陆回出租屋。

之后,小陆提出要到十几公里外的一个朋友家去洗澡。

陈灼浩担心小陆的安危,并未同意,因此双方起了争执。

之后担心动静被邻居听到,陈灼浩将小陆按在床上。

一只手控制小陆的双手,一只手捂住了小陆的口鼻,从而导致小璐窒息死亡。

之后,他将玩偶塞到小陆怀中,并带走小陆的手机等物品离开。

警方根据现场勘测结果、尸检报告等印证了陈灼浩所说,认定他就是凶手。

同样,小陆的父亲也认为凶手就是陈灼浩。

05

然而,陈灼浩的父亲却认为儿子从小就乖巧听话,怎么会成为残忍杀人凶手呢?

因此,在儿子被抓走后的半个月内,陈父找来了律师对案情进行梳理。

他们认为,警方认定陈灼浩是凶手的证据并不充分。

因为仅仅是不让小陆去朋友家洗澡,陈灼浩就痛下杀手,亲手结束了相爱多年的女友的生命,这样的杀人动机未免太不符合常理。

同时,律师认为作案手法也有问题。

陈灼昊身高仅有一米六五,并不强壮。

按理来说,他做不到一手控制小路,一手将其捂死。

毕竟人死前的挣扎是十分强烈的,必须有着力量上的绝对悬殊。

人在死亡的时候,他一种自然的生理反应,一定会剧烈的挣扎。

然而警方并未从小陆的指甲中检测到除自己外的生物成分。

因此证明小陆被害时并没有剧烈反抗。

那么陈灼浩又为什么会在口供中承认杀人了呢?

据陈灼浩反映,自己曾经受了刑讯逼供。

被威胁如果不认的话,就把他弄死,让他出不了这个门。

因此,为了保住性命,陈灼浩被迫在警方准备好的认罪笔录上签了字。

陈灼浩共有7份笔录,前3次都是否认杀人。

直至2月25日,他才承认杀人,然而他又在法庭上翻了供。

06

因此,上诉的6年里,他始终坚称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

而对于女友的物品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出租屋,陈灼浩解释,拿走手机是为了报平安,拿走钱包是看其脏了拿走帮忙清洗。

而对于警方认定他是最后接触小陆的这一说法,陈灼浩也表示反对。

因为警方在现场提取到6枚指纹,但仅有大门上的一枚是属于陈灼浩的。

其他指纹都没有对比结果。

难不成真凶真的另有其人?

且就在这剩余5枚指纹中。

随后,警方调查了小陆生前的社会关系。

小陆父亲称,女儿和陈灼浩的关系并非陈灼浩所言的那么亲密。

即便二人相恋3年还有过同居经历,但一个月前小陆与陈灼浩分手后,搬离了陈灼浩的住所。

并新交了一个男朋友。

随后小陆的朋友也证实,在案发两月前两人就分手了。

小陆新男友叫阿威,阿威也向警方证实,他们已经交往了一个月,并且第一个发现联系不上小陆的也是阿威。

之后他联系了小陆的父亲,这才确定小陆已经失联。

同时阿威告诉警方,陈灼浩对小陆和自己交往是非常不满的。

那么会不会是陈灼浩爱而不得,所以痛下杀手呢?

嫌疑再次指挥了陈灼浩。

而对于作案手法,警方又有了另一个发现。

他们在小陆体内检测到安眠药的成分,而据小陆父母所知,女儿并不会服用安眠药。

而更巧的是,就在案发前4天,陈灼浩才和杨帆去医院购买了安眠药。

那么会不会是小陆先服用了安眠药,丧失了抵抗能力,陈灼浩在借此害命呢?

这也就符合小陆指甲里没有其他人的生物信息的事实。

那么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陈灼浩是否遭受到刑讯逼供呢?

07

在庭审时,参与审讯的警员表示并不存在刑讯逼供。

那在审讯的过程中,有没有存在这个上诉人所提及到的刑讯逼供问题?或是有没有对这个上诉人陈灼浩进行过不合法的行为?

对此警方也表示没有,一切行动都是依法依规的。

不仅如此,警方还出具了陈灼浩被收押当天和之后一周的体检报告,均没有任何外伤和异常。

种种迹象表明,刑讯逼供并不存在。

08

综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陈灼浩口供和调查结果吻合,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缓2年。

然而之后的7年间,陈灼浩始终不服一审判决,坚持上诉。

并且陈灼浩还表示,自己一直和女友关系很亲密,感情很好。

只是小陆家里人反对二人在一起,这才想出分手及新交男友这一方法来应付其家人。

同时,陈灼浩还不服法院判定。

对于陈灼浩给小陆下安眠药,这一推断也强烈反对。

他仅仅只是前几日刚好购买了此药,警方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给小陆下了安眠药。

同时,小陆体内安眠药的含量也存在争议。

小陆体内安眠药浓度很低,根本达不到昏睡的量。

如果仅凭巧合和猜测就定罪,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另外,陈灼浩对于警方出具的体检报告也表示怀疑。

他称部分报告是伪造的,他们打我的时候,还拿着书垫着前胸后背,拿锤子敲,那受的都是内伤。

陈灼浩表示,审讯人员打他时是有技巧的。

当然看不出伤情。

因此第一次体检报告没显示异常。

而也仅有这一份报告是他本人签的字,其他的都不是他签的字。

案情再次发生反转,刑讯逼供是否真的存在呢?

不仅如此,陈灼浩的律师还发现了另一个疑点。

有两份认罪笔录中有大约1000字的内容高度雷同。

只有3字之差,甚至连笔录都一致。

陈灼浩送小陆回家是1月14日凌晨,但笔录中却是3月14日,发现尸体的时间是1月15日,而记录的3月15日,如此明显的错误竟会先后出现在相隔一个月的两次笔录中,还两次都错了吗?

还是说第二次根本就是临摹的第一次?

介于种种疑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广州中院重审。

09

然而,广东中院依旧维持原判。

之后,陈灼浩依旧不服。

因为体检报告是否真实、两份笔录高度雷同等疑问并未得到解释。

为此,他再次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直到2015年陈灼浩被羁押的第6年,这年5月,广东高院重审开庭。

针对体检报告真伪,法庭请来了专业鉴定人员。

经鉴定,只有收押当天,也就是第一份体检报告是陈灼昊本人签名,其余后7天的体检报告均不是本人签名。

而之前广州中院重审时也并未出具鉴定报告。

第二,两份高度雷同的口供笔录。

法庭叫来了当初的审讯人员,审讯人员表示总共两页纸的内容仅有一页纸的1/3雷同,他并不认可雷同的说法。

并且由于已经是7年前的笔录,审讯人员也记不清当时的具体情况了。

同时审讯员称自己作为一个正常人,有自己习惯的记录方式,他认为这些都是正常情况。

就同一件事情或相同的一个人的记录,如果要是说有类似的,他认为这个应该很正常的。

所以我们并不能否认本案中的证据程序上确实存在一些疑点和瑕疵,而且认定陈灼浩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证据相对比较单薄一点。

最终广东高院指出,一、虽然非本人签名的体检报告,但依旧不能认定受到刑讯逼供。

二、审讯员未对高度雷同的笔录给出合理解释,不排除有问供可能,所以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三、当初并未明确认定小陆准确死亡时间,并不能准确认定是陈灼浩送小陆回家的那段时间行凶。

四、警方搜查陈灼昊出租屋时,搜查证上的签字时间是在搜查行为发生后的第7个月,因此认定为无证搜查,那么在陈灼浩家中搜出的物证不能采信。

综上,现有证据无法认定陈灼浩杀害小陆这个唯一结论,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改判陈灼浩无罪。

10

原来法院所采用的证据,已经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因此无法证明被告陈灼昊就是杀害张璐的凶手。

2015年10月30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宣判,被告人陈灼昊无罪释放。

虽然陈灼浩被判定无罪,但案件中仍存在几个解释不通的想象。

1. 陈灼浩十点多钟就把小陆送了回去,可凌晨才回家,那中间的这几个小时去干什么了?

2. 杨帆作为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朋友,又第一时间目睹了现场,可做完口供之后,之后却无踪迹可寻,他究竟为何消失,连公安都找不到他。

3. 根据案发现场的发现,门锁未被破坏,那说明凶手极有可能是有钥匙的。

而且在案情公布中也并未说明,小陆是自己吃的安眠药还是被下药的。

陈灼浩在狱中度过了六年,终于重获新生。

他对最终的判决,感慨道:“天变亮了,自己的冤屈终于洗清了”。

陈灼浩得到新生了,可小陆却不能死而复生,

小陆的父亲也很难再为女儿伸张正义了。

至此,这桩案件也就成了一件悬案,真凶一直到今天也没有被发现。

毕竟茫茫人海,如果最有可能行凶的陈灼浩都能被洗脱嫌疑,那么还有谁才是真正的杀人凶手呢?

世事变迁,时移世易,现在距离案件发生已经过去7年了,又还能从哪里开始重新寻找线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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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不仅关注案件本身,更深入挖掘社会意义和人性的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