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今年给我爸缴纳采暖报停时,吕梁供热系统未严格按照吕政办发〔2007〕205文件中《吕梁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居民住宅热系统实行分户计量的,按热量收取采暖费。没有实行分户计量的居民住宅收费按使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按建筑面积乘以一定的系数计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乘以0.7的系数,建筑面积8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乘以0.75的系数,120平方米以上乘以0.8的系数。建筑面积包含阳背台和公摊面积);地下室、阳台安装散热器等供热设施的,按全面积计算;原设计或居民改造后与房间等连在一起的阳台,按全面积计算;非住宅用户按建筑面积收取。我家房产证建筑面积104.53平方米,按照吕政办发〔2007〕205文件得出的采暖面积应为78.39平米。而吕梁市供热系统审核的2024-2025采暖面积为79.65平米。经了解,历年缴费我家采暖面积均未按照吕政办发〔2007〕205文件执行,采暖面积都多算了1.26平米。请贵处给予核实处理,并解决我反应的问题。往年跟吕梁供暖营业厅反应无果。
信件内容: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信件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安排西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并了解核实具体情况。根据吕梁市供热集团用户管理工作流程及要求,需入户进行实地测量并经用户签字确认。通过电话联系沟通,您表示其与家人均不在本地居住,待其从外地回来后再进行测量,市供热集团工作人员将积极予以配合。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能够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给予监督、帮助和理解,共同促进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