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促进民营企业法征求意见稿显示,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已上升到新的法律层面,进入立法程序。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是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部署,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共 9 章 77 条,将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及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落实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要求。
草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明确要求,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原则和正确政治方向,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强化法律责任等。其中提到发挥民营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政治引导作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促进民营经济强调政治方向和党的领导,同时要明确民营经济涵盖多种所有制的上市公司、外资公司及部分买办等,但民营与私营不同。在保护民营经济时,要警惕高级黑现象,反对官僚资产阶级、买办资产阶级等。对于民营经济的保护应区分对待,不能搞极左或极右,避免公权力挤走企业创始人等问题。如倪光南对企业有重大科技贡献却被挤出,这种情况应避免。对民营经济的保护应保护创始人对企业的贡献、科研人员和归国人员的投入创造等。
民营经济保护法征求意见表明中央有法可依、逐步推进的态度。对于高举民营旗号却存在不良行为的现象,如三农黑嘴支持的下乡资本,需擦亮眼睛认清。在保护民营经济问题上,要揭露高级黑,区分反对不良民营行为并非反对民营经济,应实现国家和民营同进退,反对买办、黑恶等只想捞一把就润出去的行为。希望大家踊跃参与,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