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12月12日报道,12月12 日,在四川西昌,有一男子王某某驾车将正在人行横道上横过马路的3名行人撞倒,致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现场视频,3 名罹难者是从人行横道上过马路时,被王某某驾驶一辆小车撞倒。
事发后,王某某马上被公安部门带走调查。经检测鉴定,王某某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地公安机关于12月12日 发布了警情通报,并依法对王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在这个悲惨的事故中,有几个方面的原因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汲取!
1.王某某严重忽视交通安全,交通安全意识漠然无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宣传了多少年,醉车入刑、严禁酒驾又实施了多少年?估计他根本没有这方面的概念。同样,以往因喝酒开车造成的严重后果的事故案例,他可能也是根本没有看,更談不上有什么印象!因此,像他这样的人,开车不出事是偶然现象,出事才是必然结局!只是不但害了自己,更害了别人!
2.王某某喝酒具体和谁一起喝,是在家里还是外面喝,目前有待于公安部门调查。但有一点教训非常重要,值得人们重视、吸取:作为司机的家属、朋友或同事等,在和司机吃饭时,务必不能让其喝酒,更不能用强劝酒,除非不碰车;如果知道已经喝过酒,必须坚决不让他碰车子!这是铁的原则,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3.行人在马路上行走或过人行横道时,必须像铁路工作人员横穿线路时一样,采取“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宁愿晚两分钟,也不抢一秒!因为在马路上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那怕绿灯亮了,也要先观察路上有无车辆行驶,也许有像王某某一样的违章开车者也未可知!
4.建议交警部门利用大数据,分析当地交通风险相对较大的一些区域,加强对司机的酒驾巡查密度,不但能在事故多发地段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更能营造良好开车氛围,杜绝酒驾醉驾事件的发生。
5.建议市政部门科学设置人行横道,对人行横道设置良好的隔离手段,并建议在过道两头设置警示路牌,提醒行人注意来往车辆。
结语:逝者已矣,往事已随风而去。喝酒开车不但误事,更可能害人害己!
司机们,必须要把这个警示留在脑海里,希望这类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