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免息

咸宁新闻网 2025-04-02 00:00:53

财政部、教育部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 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 国家助学贷款免息 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支持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二、对2025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5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三、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本通知未规定事项,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来源: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湖北发布

编辑:徐志祥 实习编辑:陈良威

审核:洪 伟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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