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国家也有人在提倡以房养老。好像以房养老这个模式也不错,只要你自己有一套房子,把房子抵押给有关部门,就可以从有关部门每月拿钱养老了。
据说这个事有的国家真的做过。法国有一位老太太,她在90岁的时候,自己存的钱已经花光了,无奈之下,她就是采取了以房养老这种模式。她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了一位律师,这位律师当时才40多岁,律师和老太太订了协议,将来老太太去世后,这个房子属于他。在老太太的有生之年,律师每年给老太太提供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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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律师的考虑是,老太太已经90岁了,她最多也活不过十年了。他和老太太签这份协议是稳赚不赔的。
没想到老太太和他签完协议之后,又活了30多年。
律师从47岁开始跟老太太签协议,后来他自己身体出了状况,他就去世了。他去世后,老太太还活着,他的家人因为有协议在,不得不继续支付老太太的生活费。在这30多年里,他支付给老太太的生活费,可以买老太太这样的房子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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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没有想到,这位老太太能活120多岁。如果律师早年能想到她活这么大年纪,估计他就不会和她签这份协议了。
当时老太太如果不把房子抵押出去,她自己已经山穷水尽,根本没有养老费了。正是采取了这种措施,让她又活了30多年,她是稳赚不赔了。
可惜那位律师太惨了,他竟然40多岁的人没有熬过90多岁的老太太。在这个过程中,他是只赔不赚了。所以以房养老有些人可能是赔的,有的人可能是赚的。总体来说,输赢很难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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