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慧:“媳妇”究竟是指“妻子”还是指“儿子的妻子”呢?

荣荣评趣 2025-01-17 05:34:44
原创 徐慧 语言文字周报

作者简介

徐慧,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

在现代汉语方言中,“媳妇”这一称谓具有多重含义,其使用和理解因地域而异。根据李荣《现代汉语方言词典》以及相关方言研究,在娄底方言中,“媳妇”指“儿媳,子之妻”,柳州方言指“儿子的配偶”,贵阳方言指“儿之妻”;在济南方言和哈尔滨方言里,“媳妇”既可以指“儿媳”,也可以指“妻子”。那“媳妇”究竟是指“妻子”还是“儿子的妻子”呢?

一、拆字释义

从历时角度来看,“媳妇”一词出现较晚,本作“息妇”。

1.“息”字

“息”字初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初为指事字,像鼻子出气。战国之后的篆体加“心”旁,为会意兼形声字,从自(鼻子),从心。本义指气息、呼吸。《说文解字》中解释:“息,喘也。从心从自,自亦声。” 古人以为气是从心里通过鼻子呼吸的,由于呼吸是有生命的象征,因此“息”字进一步引申为繁殖、滋生,再引申指子女,后特指儿子。如西汉刘向《触龙说赵太后》中“左师公曰: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又如唐代张籍《董公诗》中“汝息为我子,汝亲我为翁”,《陈情表》“门衰祚薄,晚有儿息”中“息”都是此义。

2.“妇”字

“妇”的本义指已婚的女子,特指妻子,《尔雅》释为“子之妻曰妇”。《说文解字》中释为:“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这里的“服”指的是服侍,而“洒扫”则是指打扫卫生。甲骨文和金文的“妇”字形象,左边是一把笤帚,右边是一个女人,这一形象直接关联到古代妇女的主要职责——服侍家人和操持家务。结合“息”字指“儿子”之义,是以“息妇”指儿子之妻。这一用法在古汉语中也有所体现,如北宋张师正《括异志·孙翰林》有“乃召子妇诘之,云:老妪言来日郎君欲就息妇房中宴饮,方责其妄语,即便走出”。

3.“媳”字

“媳”是后起字,出现较晚,《说文解字》并无提及此字。“媳妇”一词则最早出现于《旧五代史·卷八十六(晋书)》:“《契丹国志》载皇太后降表云:晋室皇太后媳妇李氏妾言。”宋元开始,由于叙事文学的繁荣和口语化的发展,“媳妇”一词渐多,如《东京梦华录·娶妇》中的记载:“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在此句中,“媳妇”指“男子的配偶”。

二、演变原因

1.语义脱落

“媳妇”一词的语义演变涉及“语义脱落”的问题。“一个特定的形式在语法化过程中会伴随一个词汇意义丧失的过程,这种现象以一种隐喻的方式被称为‘语义褪色’或‘语义漂白’。在汉语双音词的词汇化过程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一个组成成分的意义可能会在成词之后渐渐脱落。”各种短语类型在词汇化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发生语义脱落的现象,偏正短语也不例外,其偏的成分或正的成分都有可能发生语义脱落。“媳妇”是偏正短语词汇化中语义脱落的典型例子,在语义发展的过程中,“媳妇”在一些北方方言中由最开始“儿子的妻子”一义变为指“妻子”,本来偏的成分“息”的语义丧失了,只剩下了正的成分。如元代李寿卿《伍员吹箫》第三折:“非是我怕媳妇,只为我母亲的遗言,有那两桩儿在他手里,不敢违拗。”在这里“媳妇”指的是丈夫的妻子,“媳”的本义丧失。

2.偏旁类化

语言学中的偏旁类化现象是指在汉字书写过程中,由于文义或上下文的影响,某些字的形体发生改变,以适应或趋同于其他字形或语义环境,以适应人们认知习惯和书写便利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文字学上被称为“类化”。类化涉及汉字的形、音、义三个方面,它不仅仅是汉字构形的变化,也是汉字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自然演变规律。“媳”是“息”的后起字,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息”字的原始含义逐渐在语言使用中被遗忘或模糊,而“妇”字的“女”字旁则对书写习惯产生了显著影响。在“息妇”一词的书写过程中,“息”字逐渐被“妇”字影响,加上了“女”字旁,形成了“媳”字,进而衍生出了“媳妇”这一现代汉语表达。

三、总结综述

因此,可以总结“媳妇”一词的发展路径:先出现“息妇”一词的表达,由于“息”在古代特指“儿子”,故“息妇”一词尤指“儿子的妻子”;后来因为偏旁类化的原因,出现了“媳妇”的表达,在“语义脱落”这一环节中,“媳妇”由“儿子的妻子”衍生出“妻子”的表达。

在现代汉语中,“媳妇”的“儿子的妻子”和“妻子”的意思同时都保留着。现在一些地方的习惯称呼“媳妇”仍指“儿媳”,指儿子的妻子,而弟媳、侄媳、孙媳等则分别指弟弟、侄子、孙子等的妻子。但为了避免歧义,人们也会使用“儿媳妇”或者“儿媳”来特指儿子的妻子。

总的来说,“媳妇”指儿媳妇的用法是语言发展和文化习惯共同作用的结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也在不断地演变和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媳妇”一词的形成过程体现了汉语词汇演变过程中语义、汉字构形以及构词形式界面之间互动关系,具有较为独特的历史词汇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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