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赵姨娘是正八经的姨娘,而且生了两个孩子。她属于最成功的姨娘。
袭人只是一个丫头,因为得到了王夫人的首肯,取得了姨娘的待遇。但是她的这个待遇也是偷偷给的,不是荣国府给开资,而是从王夫人的月利里拿钱。无论是贾母还是贾政,都不知道袭人有了姨娘的待遇。
按照赵姨娘和袭人的地位,赵姨娘高于袭人。然而袭人的母亲死了,贾府赏赐40两银子,赵姨娘兄弟死了,贾府赏赐20两银子。
赵姨娘在贾府点灯熬油地熬了十多年,还养活了一双儿女,却只得了20两,袭人年纪轻轻的却得了10两银子,为什么呢?难道真的如赵姨娘说的,“这会子连袭人都不如了,我还有什么脸?”
第一、贾府规定,家生子妾,20两;外买的妾,或者外买的丫头当妾给40两。贾府管家都按照老规矩办理。
探春对吴新登家的说道:“那几年老太太屋里的几位老姨奶奶,也有家里的,也有外头的,这两个分别。家里的若死了人,是赏多少;外头的死了人,是赏多少,你且说两个我们听听。”
于是吴新登家的拿来了旧账。
探春看时,两个家里的赏过皆是二十两,两个外头的皆赏过四十两。外还有两个外头的,一个赏过一百两,一个赏过六十两。这两笔底下皆注有缘故:一个是隔省迁父母之柩,外赏六十两;一个是现买葬地,外赏二十两。探春便递与李纨看了。探春便说:“给他二十两银子。把这账留下,我们细看看。”
赵姨娘是家生子,她的兄弟和侄子都给贾环当仆人,陪着贾环上学。
袭人是从外头买来的丫头,她的家里只有袭人一个人在贾府当差。
按照贾府的老规矩,袭人能得40两,赵姨娘只能得20两。这些银子是赏赐给赵姨娘和袭人的,不是赏赐给死者的。赵姨娘和袭人可以随意支配。
第二、由于赵姨娘的兄弟是贾府的仆人,他死后,直系亲属还得一份丧葬费。由于袭人的母亲不是贾府仆人,因此贾府不会给袭人母亲发丧葬费。
由于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是贾府的仆人,所以他死后,贾府会给他的直系亲属一笔丧葬费,叫烧埋银子。
晴雯一咽气,她的哥哥和嫂子“便回了进去,希图早些得几两发送例银。王夫人闻知,便命赏了十两烧埋银子。”
晴雯属于犯错误被撵出去的丫头,既然晴雯的哥哥和嫂子能得10两烧埋银子,那么赵国基的妻子也能得烧埋银子。赵国基的烧埋银子最少10两,多则20两银子。
如果赵国基的妻子能得20两烧埋银子,再加上赵姨娘手里的20两银子,加一起也是40两银子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贾府偌大一个家族,上百口人,如果没有规矩就乱套了。因此给赵姨娘和袭人丧葬费这件事上不会厚此薄彼。只会是按照规定执行。在袭人和赵姨娘得丧葬费这件事情上,还是探春说得对,“这原不是什么争大争小的事,讲不到有脸没脸的话上”。赵姨娘和袭人都是太太的奴才,当家人都是按着旧规矩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