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跨省出击,奔袭千里“亮剑”执行,高效执结一起跨省买卖合同案件,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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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原告某公司诉被告福建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延津法院调解,双方约定2024年2月2日一次性前偿还原告公司货款10万余元,如未按约定偿还,申请执行公司有权立即申请法院执行全部货款13万元。调解协议签订后,被执行公司并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申请执行某公司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督促被执行公司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对被执行公司进行资产查控,发现被执行公司仅有少量存款可供执行,执行干警立即将该公司账户冻结。通过系统关联案件,发现被执行公司股东,由于内部经营产生问题,现正在对公司财产进行处置,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银行存款流失、公司资产被其他法院首先查封的不利情况出面,执行干警罗放立即赶往一千多公里外的福建省南靖县。
到达福建省南靖县后,执行干警罗放立即对被执行公司信息、不动产情况进行了查询,并通过多种途径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有了初步了解,调查发现被执行公司名下无不动产,厂房为租赁使用,且公司生产、经营已处于半歇业状态。
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希望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执行干警通过多方协调,联系到该公司法人,明确告知法人不偿还欠款不仅会对公司设备进行司法查封,影响到公司的后期生产、经营,并会对法人进行限高、失信等强制措施。释法威慑后该公司法人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因公司运营确实困难,仅能支付10万余元欠款,剩余欠款属实无力支付。了解到该情况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反复磋商后,最终被执行公司筹措资金支付10万余欠款,申请某公司放弃剩余欠款。至此,该案件到了圆满解决。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此次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积极采取执行和解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为被执行企业留下生存空间,真正实现了“双赢”。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是人民法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强心剂”,是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程的“助推器”。下一步,延津法院将以切实解决执行难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目标导向,不断优化执行理念,创新改革执行模式,努力做到“执行一个案件、拯救一个企业、促进一方发展”。
来源:延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