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红是江苏南通人,在家中排行最小,上有两位姐姐。
自幼她便感受到母亲唐美兰对她的冷淡。唐美兰性格强势,家中事务多由她掌控。朱金红性格温顺,与母亲形成鲜明对比。
为了赢得母亲的认可,朱金红在学业上格外努力。1991年她考入南京大学经贸日语系,1995年顺利毕业。
毕业后,朱金红进入职场,随后在母亲的安排下结婚生子。
然而婚姻并不顺利,2000年她与丈夫离婚。同年她前往日本工作,将孩子托付给大姐照顾。
在日本朱金红事业有成,并与一位日本男子再婚,育有一子,获得日本永久居留权。
她经济宽裕,不仅每月资助大姐,还为父母在老家建造了二层小楼。此外她在北京、上海、南通购置了三套房产,交由母亲打理,租金也由母亲收取。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朱金红在日本失业,经济陷入困境。她决定回国处理三套房产,以缓解经济压力。
然而母亲唐美兰和两位姐姐强烈反对,拒绝归还房产。唐美兰甚至开始向亲友散布朱金红患有精神病的消息,试图阻止她收回房产。
朱金红被迫离家,开始了东躲西藏的生活。2008年12月唐美兰带人找到朱金红的住处,试图将她带走。
在警方和朋友的帮助下,朱金红逃往黑龙江大伯家,居住了八个月,最终返回日本。
2010年3月朱金红再次回国,试图与家人和解。她与母亲约定在南通一处门面房见面。然而见面时,唐美兰带着表弟和两名壮汉,将朱金红强行送入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在医院朱金红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被迫接受治疗,期间多次要求出院均被拒绝。唐美兰多次探望,但每次都要求朱金红签署房产委托书,被朱金红拒绝。
唐美兰随后向法院申请认定朱金红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企图夺取房产。
法院委托苏州广济医院对朱金红进行精神鉴定,结果显示无法确定她是否患有精神疾病。唐美兰见状,撤回了诉讼。
朱金红在精神病院被关押了六个多月,期间多次写信求助,最终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于2010年9月获释。
出院后,朱金红被母亲软禁,身份证、护照等证件被扣留。她设法逃脱在朋友的帮助下补办证件,返回日本。
回到日本后,朱金红通过律师起诉唐美兰和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要求赔偿。
2014年唐美兰再次申请认定朱金红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驳回了申请,并作出终审判决。
朱金红的经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促使我国在2012年通过了《精神卫生法》,于2013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应遵循自愿原则,除非患者已对自身或他人造成危险。
故意将非精神障碍患者送入精神病院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这一立法进步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