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位李先生在7年前拍摄了一张“鸽子飞过黄鹤楼”的照片,今年8月他发现这张照片被刊登在“黄鹤楼购票”官方微信小程序的首页封面。
李先生联系黄鹤楼景区希望引起对方的重视,景区要求李先生提供原始版权证明。最初,李先生提供了照片原文件,但是景区表示这无法证明照片是他拍摄的。
随后,李先生尝试为自己拍摄的这张照片申请版权登记,在10月中旬获得了版权登记证书。之后再次联系黄鹤楼景区,经双方友好协商,景区已答应补偿1000元。
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拍照成为很多人的习惯。正常来说,你自己拍摄的照片从拍好后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你享有照片的版权,不需要再去申请。但是,一旦像李先生这样遇到版权纠纷,没有版权登记证书就很难证明版权属于自己,面临举证困难的局面。因此,必要的时候可以为自己拍摄的照片申请版权登记!
知协提醒大家,版权登记是自愿登记,但不是确权登记,它能为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为避免纠纷,建议创作者保留创作痕迹,完成作品后未发表前第一时间就登记。电子作品上传后,有人工审阅流程,工作人员会进行网上查重搜索和比照。出于技术及现实条件限制,目前无法百分百避免“抢注”和“作品雷同”,但从法理上,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日后都可成为维权关键证据。